對於iPhone消費者無法自行更換電池,一個曾經對蘋果提出告訴的消費者團體表示,蘋果不應對iPhone使用者的換新電池服務收費。

這個名為Foundation for Taxpayers and Consumer Rights(FTCR)的消費者團體週五對蘋果總裁Steve Jobs與AT&T CEO Randall Stephenson寄出一封公開信,呼籲兩家公司應在iPhone廣告裡清楚指出電池問題,以防誤導消費者關於iPhone的效能預期,而該團體同時也催促蘋果不應對iPhone換新電池收費。

目前iPhone外觀上並無法讓使用者自行更換電池,不過蘋果也並未明確指出使用者不能自行更換電池,在蘋果的保固合約中指出,若在1年內,iPhone電池容量低於原先的50%,蘋果將提供免費更換電池服務;此外,蘋果也提供要價69美元、包括電池在內的延伸保固服務。

FTCR說,若照一般手機使用習慣,多數的消費者在2年電話合約到期前可能都會需要換新電池;Apple宣稱iPhone電池大約可充電300-400次。

如果消費者要更換電池,可將iPhone送至蘋果,3日內更新完畢,收費則為89美元,蘋果也提醒使用者必須先透過iTune備份資料,因為在電池更新過程中將會移除所有資料。iPhone的電池更新服務與iPod類似,目前iPod電池換新收費為收費為65.95美元。

FTCR曾在數年前對蘋果提供iPod Nano的告訴,FTCR當時認為蘋果應該對iPod Nano易受刮傷的螢幕負責。

根據外電報導,Phone在上市2日後銷售量已經突破50萬台。(編譯/李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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