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Yahoo!奇摩拍賣收取3%成交費發布裁決公告,表示Yahoo!奇摩拍賣並無違法公平交易法的行為。

Yahoo!奇摩拍賣九月増收成交費喧騰至今,公平會在經過近二個月的調查後,近日終於發布裁決公告,表示Yahoo!奇摩拍賣於國內市場並未構成公平交易法所稱的獨佔事業,也未利用相對市場優勢地位,從事不公平交易的行為。因此Yahoo!奇摩拍賣對賣家收取成交費的行為,尚難被認定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相關規定。

公平會對此解釋道,Yahoo!奇摩在國內網拍市場佔有率雖高,但在宣布收取成交費後,同屬網拍的競爭對手eBay與PChome所成立的露天拍賣平台,即競相推出各項優惠方案,以爭取賣家進駐。

此外,網拍平台屬虛擬通路,賣家可快速轉換至其他拍賣網站。在Yahoo!奇摩拍賣宣布收取成交費後,商品刊登總數、每日成交數與成交金額皆呈現大幅減少的情形;同一時間主要競爭同業更有在2個月內成長近20倍的情形。因此,雖然Yahoo!奇摩拍賣在國內網拍市場的佔有率高,仍須面臨其他拍賣網站的激烈競爭。

另外公平會也強調,全球eBay於大部分的地區所進行的網拍業務,同時訂有刊登費與成交費的收取標準。其中美、加、英、法、德、澳等除收取高低不等的刊登費外,並收取最高結標金額達5.25%的成交費。韓國eBay所收取費用更達成交金額10%(含刊登費);而日本雅虎收取294日圓會員費、每件10.5日圓之刊登費與上限為結標金額5%的成交費。

經由上述原因,公平會決議,Yahoo!奇摩收取交易手續費,並無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對於公平會的判決,Yahoo!奇摩拍賣則回應表示,尊重委員會的決定,並強調Yahoo!奇摩拍賣平台的線上刊登數雖有些許波動,但波動幅度仍在預期之中,Yahoo!奇摩也將持續強化拍賣平台的服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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