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各地陸續出現針對微軟的反托拉斯訴訟,微軟資深副總裁Brad Smith在周三(7/19)指出,微軟不但將遵循美國政府在2002年所做出的判決,同時將更進一步延伸這些要求,以12項視窗競爭原則來自律。

Brad Smith指出,微軟有責任要促進IT產業的革新與競爭,微軟將透過釋出所有軟體的應用程式開發介面(API)進一步擴大作業系統的反托拉斯判決,並不僅是當時美國哥倫比亞地方法院要求微軟得提供中介軟體的API。

此外,微軟也將保證讓OEM廠商在銷售含有微軟作業系統的個人電腦時,能夠移除任何微軟的產品,包括微軟瀏覽器IE以及媒體播放器Windows Media Player;同時,微軟亦將允許OEM廠商更改應用程式預設值或是整個移除微軟產品。

微軟這項宣布來得突然,業界都猜測這與一周前歐盟因微軟未能執行其反托拉斯判決所作的懲處有關。歐盟在7月12日宣布對微軟開罰,因為微軟未能完全遵循歐盟在2004年對微軟所進行的反托拉斯判決,要求微軟支付2.8億歐元(3.57億美元)的罰款。

此外,美國對微軟所進行的多項反托辣斯裁決中,有多項條款將在2007年11月到期,而在今年5月,美國司法部也要求法官要將當初反托拉斯判決中有關技術文件處理的部份要求延伸到2009年之後。

Brad Smith說,美國的反托拉斯裁決讓微軟意識到所有等級的競爭都應該被鼓勵。

Brad Smith指出,微軟的12項Windows競爭原則將確保個人電腦製造商及使用者可以選擇,並保證軟體開發人員能夠創造在視窗作業系統上執行的應用程式,最終使用者將能夠全權掌控他們的個人電腦。

微軟所提出的12項原則分別是一,確保使用者可在視窗作業系統中安裝任何非微軟功能的軟體;二,讓個人電腦製造商能夠輕易地在開始功能表或其他地方加入圖示或捷徑,並讓使用者容易找到;三,個人電腦製造商及使用者將能在預設時置換非微軟的產品,如瀏覽器或媒體播放器;四,推廣非微軟的應用程式;五,微軟不會報復任何支持非微軟產品的個人電腦製造商;六,釋出所有軟體的API;七,設計與視窗作業系統分開的Windows Live服務,讓使用者可自由選用;八,視窗的設計及授權讓使用者可以連到任何合法網站或是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式及網路服務;九,不能要求任何合作伙伴獨家推廣微軟視窗作業系統或視窗中的中介軟體。

從第十到第十二個原則處理的是使用者之間的互通性,並指出微軟將發表其通訊協定的商業版本,還表示會授權該公司作業系統的創新專利,以及支援產業標準。

Brad Smith表示,微軟學到了在視窗的設計上要開放且具有建設性,並要與政府公開對談這件事對微軟是重要的。Brad Smith亦不諱言地指出,希望微軟發表的這些新原則對於歐盟的裁決事件是有幫助的。(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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