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Google及Yahoo等提供搜尋廣告服務的業者被廣告主集體控訴點選詐騙(click fraud),指控這些搜尋引擎有超收廣告費的嫌疑。
Google在周三(3/8)宣布將與這些廣告主和解,並賠償律師費用及彌補廣告行銷費用,總計賠償金額約為9000萬美元。
搜尋付費廣告服務是近年來最熱門的廣告模式,廣告主可以選擇不同的搜尋關鍵字來作為廣告露出依據,同時,只有使用者點選這些廣告時,廣告主才需要付費給搜尋引擎,依照點選次數計費。
不過,從搜尋付費廣告興起時,所謂的點選詐騙爭議就不斷。所謂的點閱詐騙,是指有不良企圖的人在「依點閱計費」(pay-per-click)的廣告上假造點閱。例如,競爭對手不斷點擊對方的廣告消耗其廣告行銷支出;或者是與搜尋廠商有合作關係的內容/出版業者,以自動化程式或以便宜的工資以人工來製造點閱,向搜尋引擎賺取廣告拆帳。
這也使得Google、Yahoo或是其他服務供應商都擬定相關的策略及機制以杜絕此等情事發生,但仍有廣告主質疑這些機制有漏洞,讓他們多付了廣告費用。
Yahoo在得知Google將採取和解措施時,表示該公司非常確定他們的點選保護系統沒有問題,打算持續提出抗辯。
Google原本就有提供廣告客戶補償措施,客戶在發現有點選詐騙事件的60天內可向Google申請補償。不過,Google此次的和解承諾回溯到2002年,將給付符合補償資格的客戶廣告行銷費用,但也僅限於Google網站上使用。(編譯/ 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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