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身為HiNet付費電子郵件信箱用戶的律師,以消費者身分控告中華電信HiNet垃圾信件太多,認為中華電信沒有確實做好垃圾郵件過濾,讓消費者不堪其擾,因此向中華電信求償150萬元。究竟提供電子郵件服務的業者應不應該負起檔掉所有垃圾信的責任?科法中心副主任王郁琦表示,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尚未通過,草案對於提供電子郵件信箱網路服務業者的規範並不明確,授予的權利也有限,服務供應業者能做的相當有限。

由於用戶引用的是消保法、公平交易法及民法,向中華電信提出網路費用與精神賠償。王郁琦指出,除非原告能夠確實舉證業者在防護機制或技術上的缺失與不周,不然很難說是業者疏失,矛頭只能朝向發信者。

除了病毒信件與詐騙信件,服務業者為了怕「誤擋」,對於廣告郵件把關較鬆,也因此出現防禦漏洞。由於垃圾郵件的判定牽涉主觀認定,所以大部分的郵件信箱服務都具有個人回報機制,藉由使用者來告訴系統哪些是垃圾郵件,系統再根據個人的回報統計結果,判定對於這位使用者而言,哪些是垃圾郵件?哪些是使用者想看的廣告信件?

不過,也因為垃圾郵件的發送特徵不斷改變,不管是個人或企業用戶,常常會覺得一段時間過後,又出現一堆垃圾郵件,其實是因為過濾系統在新的垃圾郵件特徵出現時,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學習」,認定為垃圾郵件之後,再將這類垃圾郵件過濾並阻擋,而這段時間也就是讓用戶感到不堪其擾的關鍵,用戶必須定時回報才能增加過濾效果,但這也是目前垃圾郵件業者面臨的瓶頸。

HiNet表示,防堵垃圾郵件需要與用戶相互配合,HiNet也會將用戶檢舉的發信者列入黑名單,當被檢舉信件累積3次,HiNet會發出警告通知請發信者停止垃圾信件發送,如果情況沒有改善,將會受到停權處置。文⊙高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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