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開放2000年3月之後登錄的國際及台灣業者申請

交通部3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1條海纜可以有多家業者經營,授權頻寬至少應為5Gbps,申請者必須是89年3月登陸台灣的國際海纜投資者,最低資本額為8億元,特許期限15年。

隨著網際網路的成長、以及電信市場的開放,未來國際海纜電路出租市場將相當龐大,交通部在本月28日,即通過「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相關法規與修正案,僅開放在2000年3月之後登錄國際海纜及台灣的投資業者申請,同時也將在2001年7月1日,開放海纜業者可以經營國際、長途電話。

感興趣者以外商居多

目前對國際海纜電路出租執照感興趣的業者以外商居多,包括Global Crossing、Global one、AT&T、Level 3,以及臺灣的業者,如裕隆集團、和信電訊。

目前,根據電信法規定,要申請國際海纜電路出租的業者,最低資本額為8億元,取得經營許可執照之後,須繳交8,000萬元保證金,交通部再發給籌設同意書,同意書有效期限4年,特許期限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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