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續從這幾位受訪者中的經驗看來,儲存廠商推動ILM,其動力需求主要仍是資料量大的金融服務業以及電信業,不僅與一般儲存廠商的看法符合,對於哪些行業對於資料管理有很高需求的看法,也相當一致。 不過,在這樣的訪談過程中卻也發現到,由於國內對於資料保存的法規限制不若外國嚴格,加上對於電子資料的認證上,接受程度也不如國外高,在這種沒有法規強制的時候,所有ILM的需求,最主要仍基於「節省硬體採購成本」而言。

不過除了硬體採購的需求外,也有許多廠商,基於其資訊量大的需求,無形之中已經隱約有ILM的3個階層式儲存架構的雛形了。就ILM基礎架構而言,有了基本的SAN或是NAS,再加上階層式儲存,未來只需要再加上自動化的機制,加上制訂歸檔政策,ILM的應用已經隱隱成形。

或許,從上述使用者觀點也可以推論,目前臺灣廠商對於推行ILM進行資料保存的需求,最大的動力仍來自於最務實的成本考量,至於法規限制,或許得等到相關立法機構已經跟隨上外國法律潮流,在臺灣ILM的需求,才會強勢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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