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電表示,經過將近9個月的纏訟,美國聯邦法院舊金山分院於日前宣布,321 Studios官司敗訴,DVD備分軟體不合法,DVD X Copy等具有DVD拷貝功能的產品必須在7天之內下架。

這個判決所影響的範圍將不只是321 Studios一家公司,這個聯邦法案將立下破解DVD防拷機制是違法的案例,即便消費者仍有權利對自己所購買的DVD影片進行合法備分。這個眾所注目的案例就像是一個測試,讓大家了解,商業軟體協助消費者破解DVD或video game的底限究竟在哪邊?

這個爭議從去年5月開始,由美國聯邦法院舊金山分院舉行簡易判決庭,針對321 Studios是否違反數位千禧著作權法(DMCA),而數位千禧著作權法是否違反美國憲法,以及法院對於「合理使用權」的解釋。做出這個判決的聯邦法官表示,「爭論的重點在於技術本身,而不是將被著作權保護的素材被放到哪邊。消費者合法的備分權並不能作為軟體廠商違反著作權法辯護的理由。」

對外宣稱已經銷售超過百萬分DVD X Copy的321 Studios除非將所有產品中的DVD拷貝功能消除,否則就得將產品下架。321 Studios表示會立刻提出緊急上訴,要求軟體不被下架,321 Studios的總裁Robert Moore則是表示,「這對消費者太重要了,對於整個文化的發展將產生很大的影響,我們認為最終的戰場是在最高法院或國會層級。」

幾乎所有好萊塢電影的DVD影片都經過CSS(Content Scrambling System)的加密保護,必須透過具有合法授權「鎖鑰」(keys)的硬體裝置才能讀取光碟中的內容。

不過,早在1999年CSS就已經被人破解,當時只有15歲挪威少年Jon Johansen就編寫出破解程式「DeCSS」,而後新力哥倫比亞、環球、迪士尼、福斯、派拉蒙及華納等八大電影公司的代表美國電影協會(MPAA),就以這個程式將被用來大量複製DVD影片、可能破壞DVD市場為理由,向挪威警方提起訴訟,這個案子一直拖到去年年底才以宣告無罪終結,顯示世界各國對於DVD備分的合法性仍有相當不同的界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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