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業者指出,曾有美國券商保證2000年5月定可讓台灣業者在Nasdaq順利上市,證期會主委林宗勇表示,二類股方案在2000年3月底一定會定案出爐。屆時網路業者三月提出申請、六月底前一定可以掛牌上櫃,不會比出走到Nasdaq晚多少。

經濟部工業局確立為輔導網路產業的主管機關以後,網路產業經由科技事業類股上市上櫃成為可能;櫃檯買賣中心再次提出二類股規劃方案後,未來網路產業可透過二類股管道上市上櫃,門檻也較前低了許多。這些都為網路產業進入公開市場、長期且穩定地籌募資金,打開了可能性。

不過其中仍有許多細節,可能造成阻礙網路產業上市上櫃的瓶頸。持續關心網路產業上市上櫃相關問題的立法委員王拓、朱立倫等人今天(12/14)舉行公聽會,網路業者及證期會、工業局、證交所、櫃檯買賣中心等官員齊聚一堂交換意見。

雖然仍有部份岐見,不過針對業者指出有美國券商保證2000年5月定可讓台灣業者在Nasdaq順利上市,證期會主委林宗勇表示,二類股方案在2000年3月底一定會定案出爐,屆時網路業者三月提出申請、六月底前一定可以掛牌上市,不會比出走到Nasdaq晚多少。在「時效性」這個重要關鍵上,政府執行單位算是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承諾。

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總經理李宏麟指出,其實大家看得見政府對於促成網路產業上市上櫃,態度是積極的,但是對業者來說最大的困擾在於「時間」,或說是上市上櫃的速度。雖說根源與斯土的網路產業,是在台灣上市上櫃才「比較自然」,但國外券商不斷游說業者出走至他國上市,誘惑力也是很大的。反觀目前台灣現況,如透過工業局審核、走科技類股上市,將遇到一年的輔導期太長的問題,要上市也至少是2001年的事。而二類股何時能真正定案讓業者可循此上櫃,也沒有個準頭;時間上的延宕與不確定感,是最令業者感到難以確定上市上櫃策略的因素。

旭聯科技副總經理秦民也表示,不加速促成網路產業在國內上市上櫃,半年內國內業者的競爭力,與其他國家業者、或是已決定要至他國上市上櫃的國內業者比起來,將會喪失殆盡。

哈網董事長陳金印及網虎國際副董事長蔡正揚等人也指出,目前第二類股草案中規定,二類股事業不得公開承銷、僅能採私募或洽商銷售方式,對於業者及投資人都不公平,也無助於網路產業循公開資本市場建立長期穩定的籌資管道,對於網路產業透過二類股上市上櫃的意願,會有很大的打擊。

針對這些業者的聲音,證期會主委林宗勇表示,二類股方案明年三月底以前一定可以出爐,業者三月就可以提出申請,那麼在2000年6月就一定能掛牌上市。如此,副總統連戰曾允諾網路公司最慢明年6月可掛牌交易,算是得到了執行單位主管的口頭證實。

林宗勇並強調,網路產業上市上櫃的策略是「上櫃從寬,管理從嚴」,科技類事業輔導期太長,也是可能由一年向下修正為半年甚至更短的,只要工業局開出了推薦函;但上櫃以後,資訊揭露、內控內稽制度的健全、財務報表等的透明化,都會嚴格要求,他希望業者不要為了求上市上櫃,「到時候反而弄得很痛苦」。不過對於二類股不得公開募集資金、只能私募的原則,林宗勇還是沒有鬆口。

另外,針對如何審查網路產業是否夠資格以「科技事業」上市上櫃,工業局組長許來發表示,現行的「審核科技事業申請產品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意見處理要點」的主要規範,會因應網路產業特性而適度調整。例如,原規定十大新興工業的「產品及其相關技術服務」的營業額需佔公司總營業額50%以上,針對網際網路公司,就修改成「其網路內容營業額、網路服務營業額須佔總營業額50%以上;如為網路通路型態者,則其透過網路進行交易的交易額須達總營業額50%以上」。

對於「產品開發成功」的定義,則需符合三項要件,其一為「具獨特且自行開發或整合之營運流程系統、工具、知識庫」,二為「使用率(即會員數、網站到訪人數等)需有成長潛力並具再用吸引力」;其三是「技術及經營團隊須具持續創新能力」。

至於如何建立網路產業智慧資產的評估模式,也就是對技術、資料庫、創意等等「網路產業的生財器具」的鑑價方式,目前工業局還在研擬中,計畫委託學術界進行此一評估模式的建立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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