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2002年9月對全球數碼(ezPeer)提起告訴後,至今雖然還在進行相關資料偵查,但IFPI秘書長李瑞斌29日表示,7月底與飛行網(Kuro)的協商正式破裂之後,目前已經對Kuro提出告訴,此外,ezPeer的偵查預計將在10月左右完成,IFPI預計起訴的可能性相當大。
李瑞斌坦言,MP3與端點對端點(Peer to Peer;P2P)技術雖然都是技術中立的平台,但ezPeer與Kuro分別在平台上提供的目錄搜尋功能,已經有協助犯罪的觸法行為產生,根據美國、日本、韓國、荷蘭的經驗來看,P2P業者只要是屬於混合式P2P,通常都在一審結束後就會起訴,而美國的Napster 以及台灣的ezPeer、Kuro,就是屬於混合式P2P的服務模式。
另外一種P2P技術架構,則是屬於分散式P2P,與混合式P2P最大的差異,在於沒有提供目錄搜尋等加值功能,而是單純的提供各節點的轉接服務,諸如Gnutellanet與Kaza都是屬於分散式P2P業者,一般來說,目前比較受歡迎的服務模式,就是混合式P2P。
李瑞斌表示,過去幾個月以來IFPI已經三度與Kuro進行協商,並且簽下合作備忘錄(MOU),雙方並協議合作模式尚未底定以前,不對外行銷或公開發言,但Kuro卻主動打破MOU協議,除了召開記者會以外,還積極進行廣告活動,讓外界誤認為Kuro與IFPI已經達成共識。
目前IFPI已經決定對Kuro提起告訴,李瑞斌強調,P2P業者必須提供有效控管用戶端的下載內容與記錄,IFPI所代表的11家唱片業者,才能在著作權不被侵犯的情況下,與P2P業者協商出合作模式,其中包括拆漲比例與授權內容等,否則P2P業者促成的侵權行為,就像是一隻怪獸。
李瑞斌表示,Kuro雖然擁有50萬會員的優勢,但非我不可的態度,完全剝奪了與唱片業者的協商空間,舉例來說,Kuro提出的C2C營運模式,雖然是把唱片業者視為B(企業)端,也就是內容提供者,但定價策略的主導權不應該是P2P業者,權利人與使用者之間應該可以談出合理的使用範疇才對。
Kuro事業發展處處長王立文則指出,目前不會針對IFPI的告訴發言,一切交由司法處理。
熱門新聞
2026-01-06
2026-01-06
2026-01-06
2026-01-05
20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