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入口網站Yahoo!奇摩積極發掘不同產業的廣告主,並持續針對不同垂直產業舉辦行銷研討會,日前該站便以「個人保養用品」主題進行討論,同時Yahoo!奇摩並委託ACNielsen進行該網站網友在「個人保養用品」上的使用態度與網路行為之調查,以加強個人保養相關的廣告主對網友及網路廣告的了解。

事實上,臺灣網路廣告代理商指出,自去年中以來,個人保養相關的網路廣告確實有增加的趨勢,並且可以發現許多大型品牌積極投入網路行銷活動,目前已有不少個人保養用品廣告主主動編列網路廣告預算。

此項報告分別以網友在彩妝品、肌膚保養品及洗髮潤髮品等商品的使用態度進行調查,發現在網路人口中,近40%的網友使用彩妝品,約55%使用肌膚保養產品,超過9成使用洗髮潤髮產品。ACNielsen表示,若與非網路人口進行比較,兩者在洗髮產品及彩妝品的使用比例相近,但網路使用者在肌膚保養產品的使用比例上比非網路人口高出10%左右。

另外,調查也發現,在上網人口中,有35%的網友曾在網路上查詢任何個人保養用品的資訊,有24%的上網人口會在網路上搜尋護膚保養品的資訊,有19%的上網人口會在網路上搜尋洗髮潤髮產品的資訊,有12%的上網人口在網路上蒐集彩妝品資訊。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臺灣有1/3的網友曾上網搜尋個人保養用品的資訊,ACNielsen並進一步調查網友的資訊來源,發現被促銷/贈獎/優惠活動所吸引的佔最大比例,為43%,其他依序是網站廣告(42%)、電子郵件(36%)、電子報(31%)、搜尋引擎(29%)、購物頻道(28%)及專業網站(20%)等。

而什麼樣的廣告型態較容易吸引這群人點選呢?報告指出,在該族群中,有7成的人不排斥點選閱網路廣告,其中,最受歡迎的型態為「圖案動畫影像吸引人」,其次為「標題文字吸引人」,再者依序是「商品本身吸引人」、「有贈獎或抽獎」、「提供折價/優待券」、「有購物消費需求」、「聲音效果吸引人」等,而最不受網友青睞的倒數三名則依序是「廣告尺寸大」、「廣告版位醒目」及「可以在廣告上玩遊戲」等。

使用彩妝品的網友中,有46%1周使用不到1次彩妝,並有25%每天都使用彩妝;有67%平均每月花費不到新臺幣1000元在購買彩妝產品;有37%網友同時使用多種不同品牌,有39%網友輪流使用不同品牌,僅有23%網友只使用一個品牌。

使用肌膚保養品的網友中,有42%每天都使用保養品,有74%至少1周使用1次;平均每月花在肌膚保養品的消費金額為722元;輪流使用不同品牌的比例佔48%,同時使用多種品牌的佔23%,只用一個品牌的佔29%。

使用洗髮潤髮品的網友中,有51%每天使用,有95%每星期使用至少2~3次;每月花費在該商品的平均金額為209元;有61%網友輪流使用不同品牌,有14%網友同時使用多種不同品牌,有25%使用單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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