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因應CBAM對我國產業帶來的衝擊,環境部去年12月曾說明我國的因應對策,近期境部拜訪歐盟相關單位,對CBAM政策表達我國及產業看法。
環境部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於今年正式上路,今年進口至歐盟的列管產品得申報碳含量,並需經歐盟認可的查驗機構查驗,進行碳價調整計算,明年向歐盟繳交CBAM憑證費用。環境部表示,為協助企業因應CBAM 衝擊,將建立CBAM服務平臺,協助業者降低行政成本。
歐盟爲達成減碳目標,加強其總量管制排放交易(ETS),同時針對列管進口商品實施CBAM政策,使其與歐盟境內負擔同樣的碳成本,CBAM政策在2023年到2025年為緩衝期,2026年正式實施,目前歐盟已提出CBAM相關子法,但尚未提出碳價扣減及查驗指引等尚未提出。
依歐盟執委會在過渡期公布的前20大CBAM產品進口國,臺灣名列第13名,產品總重約374萬公噸,主要為鋼鐵製品,如螺絲、螺帽等扣件,不銹鋼及碳鋼製品。
歐盟CBAM係針對企業,而非國家,希望促成企業降低產品的碳排,CBAM憑證計算可以扣除生產國實際支付碳成本(包含碳費),環境部指出,我國雖非歐盟前幾大進口國,但是生產製造商品者多為中小企業,約有2,600家,對企業而言,申報、查驗、碳價都是一大負擔。
鑑於CBAM法規,目前歐盟也與會員國諮詢中,且法規複雜不易理解,因此環境部將成立CBAM服務平臺,提供相關資訊,同時輔導業者降低衝擊,確保我國產業的競爭力。
另外,環境部長彭啟明近日赴比利時布魯塞爾,與歐盟單位交流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議題,在碳費扣減計算及證明方面,說明臺灣的碳費屬CBAM認可的碳定價,因歐盟尚未公布已支付碳價扣減計算等子法,建議歐盟進一步明確化計算方式與證明文件要求,以減化企業行政負擔。
其次是查驗機構方面,強調我國的認證及查驗管理和國際一致,但是歐盟要求只能由歐盟或其會員國認證的查驗機構執行,提高企業的行政成本。歐盟回應,也有其他國家表達類似看法,目前除了訂定查驗指引,也準備修改法規,新增機構認證互認的條文。
最後,環境部還強調將和歐盟加強對碳排放預設及CBAM執行細節加強雙方的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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