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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主黨眾議員Adam Schiff本周提出了《生成式AI著作權揭露法案》(Generative AI Copyright Disclosure Act ),要求AI業者應在發表新的生成式AI系統之前,先行通知美國著作權局局長(Register of Copyrights),以揭露用來訓練或建置該系統所使用的所有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並溯及過去推出的AI系統。此一法案理所當然地受到各方創作者的大力支持。

該法案主要要求建立訓練資料集,或是對該資料集進行任何重大變更的開發者向著作權局局長提交通知與文件,闡明資料集所使用的任何受到版權保護之作品的詳細摘要,以及所使用之可公開存取資料的網址。並要求業者必須在AI系統可供公開使用的30天內遞交通知,且追溯至任何已可公開存取的AI系統。

Schiff表示,AI具備了改變經濟、政治體系與每日生活的顛覆性潛力,人們必須在AI的潛力以及道德上的標準與保護之間取得平衡,此一法案只是第一步,既倡導創新,也保護創作者的權利與貢獻,攸關尊重AI時代的創造力,在技術進步的同時兼顧公平性。

可想而知,該法案獲得創作組織的大力支持,從文字、聲音、圖像、表演到影像,包括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美國導演工會(Directors Guild of America)、美國職業攝影師協會(Professional Photographers of America)、由電視及廣播藝人組成的演員工會(SAG-AFTRA)、美西作家協會(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West)、美東作家協會(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East)、美國作曲/作家/出版商協會(ASCAP)、劇場舞臺員工國際聯盟(IATSE),還有人類藝術活動(Human Artistry Campaign)等。

迄今不僅各方媒體開始指控並禁止AI系統利用它們的文章進行訓練,藝術家權利聯盟(Artists Rights Alliance)也在本月初呼籲所有的AI開發者、技術公司、平臺或數位音樂服務業者,不要再使用AI來侵犯及損害人類藝術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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