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產業發展署說明專頻專網管理辦法的降低成本、應用開放、簡化申請三大重點方向。

數位發展部(簡稱數位部)在6月正式公告5G專頻專網管理辦法,包括企業或機關5G專頻專網的申請方式、頻率使用費、審查及審驗方式等,從6月5日起開放申請,我國正式邁入5G專頻專網時代。

專頻專網管理原為NCC規畫,去年數位部成立之後,對於專網管理辦法,曾短暫由數位部、NCC共同規畫,今年5月行政院明訂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主管機關為數位部,作為產業轉型及發展的推手,數位部蒐集外界及產業意見,6月1日公告5G專頻專網管理辦法,並提供申請需知。

配合管理辦法上路,數位部產業署也成立行動寬頻專網推動辦公室,輔導業者申請、協調、審查及審驗。6月6日到12日計畫在北中南舉辦4場輔導說明會。

管理辦法3大重點

數位部產業發展署指出,在專頻專網管理辦法規畫期間,數位部蒐集產業界的意見,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者包括新申請、實驗移用申請者、短期設置申請者3類,管理辦法的3大重點,包括降低成本、應用開放、簡化申請。

首先在降低成本方面,網路開放共用,放寬組合核心網路、接取網路,至於頻率使用費,為降低業者使用專頻專網成本,調整計算公式係數,調降整體收費金額,並採場域實際使用面積作計算。另外,因專網初期建置成本高,提供前4年優惠。企業取得設備也更有彈性,可以自己名義建置、購置、租賃基地臺。

開放應用方面,可連接本身其他基於同一目的設置的5G專頻專網,並開放專網連接雲端,但業者需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由跨部會特別審查。此外,鑑於專網可能干擾其他應用及服務,要求業者先行評估潛在干擾情形,由推動辦公室協調處理干擾爭議。

相較於電信業者向NCC申請無線頻段建置行動網路的複雜程序,數位部也簡化專頻專網申請程序,除了輔導業者提出申請、協助處理干擾,過去電信商申請無線頻段建置行動電信網路,分為基地臺審驗、網路審驗,5G專頻專網管理辦法則將基地臺審驗、網路審驗合而為一,並採書面審驗。

除了一般申請,原先以實驗名義的專頻專網實驗,可申請既有實驗網路移用,如果實驗網路沒有變更場域、設備設置地點,可免拆除與重新審驗,對原本實驗5G專頻專網的業者而言,簡化實驗網路移用申請程序。另外,也開放申請短期5G專頻專網,使用期限為30天以內,適用於展演、活動等臨時性的需求。

提出申請後,程序為前置準備階段、審查階段、登錄/設置/測試階段,審驗階段。費用包含審查費、審驗費、執照費。審查通過後,數位部將發給核准及頻率使用證明,審驗通過後,5G專頻專網使用執照,最長為10年。

管理辦法也要求申請5G專頻專網需落實專網管理、資安維護。其他限制還有申請者及設置者不得為陸資投資業者,不得連接公眾電信網路,應提出資安防護計畫等等。

頻率使用費計算方式出爐

對於專頻專網每年頻率使用費用,管理辦法公布了計算公式及係數,以每平方公里每MHz頻率使用費、頻寬、場域型態調整係數、場域面積、年度調整係數等等,最後加上每個場域使用頻譜的行政管理費用33,000元,用以計算申請者每年頻率使用費用。

數位部部長唐鳳表示,5G的高速、低延遲、廣連結,專網可協助不同產業轉型,但除了技術,5G專頻專網也需穩定性及安全性,數位部也是資安管理法的主管機關,因此重視安全及穩定性。管理辦法上路後,仰賴各產業創意運用5G專頻專網,未來在應用中發現管理辦法需要調整,數位部也會應產業需求滾動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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