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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周二(9/17)指出,甲骨文(Oracle)自2016年至2019年間,透過其印度、土耳其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子公司建立了行賄基金,用以賄賂當地官員,以方便進行業務,違反了美國的《海外反貪腐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FCPA),已要求甲骨文支付逾2,300萬美元的和解費用。

SEC的FCPA負責人Charles Cain表示,建立帳本之外的行賄基金本身就會造成相關基金被不當使用的風險,而這就是甲骨文在上述3個國家的子公司所發生的事情,該事件彰顯出針對一家企業經營內部會計控制的迫切需求。

除了金錢的賄賂之外,SEC也發現甲骨文在土耳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子公司使用這些基金來支付國外官員參加技術會議的費用,這亦違反甲骨文自己的政策與程序,有些員工還使用這些基金來支持官員的家屬陪伴他們一起參與國際會議。

這並不是甲骨文第一次遭到SEC開罰,2012年時甲骨文印度分公司也曾經設立數百萬美元的附屬基金而與SEC和解,當時SEC同樣認為這類的基金可能用在非法目的。

至於甲骨文雖然並不承認,但也未否認SEC的指控,只是同意停止違反FCPA的作法,也願意支付800萬美元的不法所得,以及1,500萬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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