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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上個月正式推出的無接觸支付服務Tap to Pay本周遭集體控告,指控其強迫iOS裝置只能使用Apple Pay電子錢包完成無接觸支付,藉此達到不當獲利的目的。

這樁集體控告官司是由美國一家信用卡發行商Affinity Credit Union發起,最後整合多家信用卡發行商及金融業者,向加州法院提出,控訴蘋果藉由Apple Pay政策,不當向支付卡發行商收取費用,估計一年可能高達10億美元,違反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彭博新聞》昨日率先報導這項消息

蘋果是在今年5月底測試,並在6月初正式推出「Tap to Pay」,消費者結帳時,利用NFC通訊協定,只要以iPhone或Apple Pay靠近另一隻iPhone即可完成支付,店家無需另外安裝終端機或其他硬體。目前Tap to Pay服務僅在美國推出。

控訴文件指出,蘋果政策不允許競爭者使用開發行動電子錢包的技術,使iOS裝置用戶在店家或網購時,只能用Apple Pay進行無接觸支付。而在確保Apple Pay的壟斷地位後,蘋果就可以向信用卡發行商收取高額手續費。相較之下,Android手機提供相同服務的廠商,卻未向信用卡公司收費。

文件指出,Samsung Pay、Google Pay提供的功能和Apple Pay基本上一模一樣,但信用卡公司在iOS裝置上,卻被收取每筆0.15%的費用,每年支付總計10億美元。原因即是在Android平臺上有競爭,有多個數位錢包提供無接觸支付,而蘋果卻封堵了所有競爭者而使Apple Pay成為唯一選項。

原告目的在改變蘋果強迫Tap to Pay服務只能經由Apple Pay完成支付的政策,並且要求蘋果歸還不當收取的費用。

The Verge報導,雖然法院不一定會許可集體控告,但負責這樁官司的Hagens Berman and Sperling & Slater律師事務所頗有辦法,分別在2016年及去年成功打贏對蘋果的集體控告官司,成功讓蘋果歸還向電子書廠商索取的費用,以及支付1億美元和解第三方App開發商提出的托拉斯告訴。

蘋果並未對此回應。

5月間,蘋果也遭歐洲無接觸支付業者控告其不開放NFC技術的存取權,但蘋果回應,開放可能產生安全疑慮。這也是蘋果面對其他服務,如軟體商店控訴時的一貫說詞。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近日初審,判定蘋果濫用其iOS的獨占地位,限制開發者存取手機上的NFC技術,會限制創新,及傷害電子錢包消費者的選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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