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談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合縱連橫大致狀況之後,業者互相接觸時所企求的合作模式也相當多元,由於談合併的難度較高,因此先尋求業務合作以暖身。同時,談判過程中,由於各自有不同的需求與目的,因此也不是完全順暢無阻,遇到不小的困境。合作模式多元,合併或業務合作皆有可能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合作有相當多元的方式,包括合併整合或是以業務合作來暖身。東森高層人士就表示,如果臺灣有線電視系統台完成整合,未來業者可以跨區域、跨有線電視系統台,共用有線電視基礎建設,以避免所投資了上百億元的網路系統無法完全被利用;再者,若完成整合,業者在有線電視收視部分的訂價策略上,可以互相取得默契;也有可能在提供有線寬頻上網時,讓區域限制消失。

除了善用基礎網路,也可以在加值服務內容上互相合作。東森高層就表示,有線電視系統若完成整合,可以共用基礎網路平台,在這平台之上,提供寬頻上網服務、各式加值服務,或在未來的數位電視、及Set-top-box等業務互相合作。

東森媒體科技看上未來數位電視的未來市場,正積極規劃數位電視版圖,主要由副董事長陳光毅領軍,開發這項新業務。法規限制、單雙向網路系統價值不同讓合縱連橫困難重重

有線電視業者的合縱連橫、合作意願都相當高,想像未來可能的合作模式,似乎對有線電視市場畫了一個相當美麗的藍圖,具有相當吸引力。但業者在接觸過程中,並非暢通無阻,事實上遇到相當多阻力。

其一,臺灣有線電視法中規定,任何一個財團不得擁有超過臺灣1/3以上的系統台,以避免有線電視系統遭財團壟斷。雷倩即明白表示這項法規遠遠落後時代。她曾經表示,臺灣經營有線電視產業最大問題,出在於區域性股權限制,使得經營權無法集中。

這個法規在過去有線電視僅提供看電視的時代尚可適用,但到了現在電信產業競爭時代來臨之後,卻成為束縛業者發展電信市場以及損失過去投資了上百億元佈建有線電視網路基礎建設的重要因素。

除了法規侷限之外,雙向與單向網路建設也成為談判的阻力。東森高層人士就曾經表示,東森與和信、太平洋聯網的接觸時間,都相當早,但是卻落後於和信與太平洋聯網系統台交換合作案。主因在於東森國際網路系統台多為雙向網路,而其他業者網路系統卻多為單向網路,在不同比較基準下,所牽涉的問題就比較複雜。例如,是否轉為股權的買賣或作價,如果牽涉到這樣的問題,就比較難達成一致共識,所以怎麼談都不好談。

雖然合作不好談,但據了解,這三家業者對於系統台合作,不論合併重組或業務合作,都擁有相當高的意願,如何捐棄成見,謀求最大利益,成為最大挑戰。但也口徑一致的表示,絕對會在法規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合作。有線寬頻上網合作案尚未有新進度

事實上,東森集團與和信集團的接觸一直是雙軌同時進行。除了有電線是系統台的合作案之外,另一部分就是和信超媒體(Giga)與東森國際網路(ETWebs)的有線寬頻上網合作案。東森與和信接觸一案,之所以在尚未談妥就爆發並受到極大的矚目,就是同時從東森國際網路與和信超媒體不小心所透漏的。

和信超媒體與東森國際網路開始接觸始於去年(2000)。去年和信超媒體坐擁數十億元新台幣現金,為了創造更大的營運效益,不斷尋找投資對象,在創投的建議下,便尋求投資或併購東森國際網路,造就了今日合作的契機。

據表示,由於和信超媒體市公開上市公司,有清楚的會計帳目,東森國際網路在去年為了到美國那斯達克(NASDAQ)上市,每季、每年也都有清楚的帳務財報,因此寬頻上網部分的合作案可能比較容易談成。

但另一方面,在東森集團將東森國際網路虛級化並歸入東森媒體科技之後,寬頻上網服務成為東森媒體科技一部分,是否會影響到寬頻上網的合併案,相當值得注意。

另外,東森高層人士也表示,和信超媒體設立於新加坡、東森國際網路設立於開曼群島,皆屬於境外公司,雙方如何換股?而這部分的合併在市場的效益大不大?會不會有公平交易法等問題,在在影響這兩家公司合併的可能性與進度。

所有合併案的談判過程相當複雜,牽涉的問題相當多元。除了評估每家公司的價值之外,未來真正的合作模式成為重要焦點?合併或整合?由誰主導?或系統台交換?或股價交換(股權作價或現金買賣)?在雙方合作意願都相當高的情況下,就要憑主事者的智慧決定雙方接觸的最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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