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矚目的第三代行動通訊規劃,將不延後3G執照的發放,按照時程正常進行,而2G業者可以依照業者所擁有的頻寬及剩餘年效,及調整執照特許費,就可以比照3G業者提供3G業務。如果建議被採用,申請3G執照業者將可能不如預期熱烈
交通部電信顧問小組會議(TAB)經過一個禮拜的議程,
除了電信園區議題受矚目之外,在第三代行動通信(3G)業務方面,也有重大改變。交通部表示,將不延後3G執照發放的時程,按照時程正常發放,而2G業者可以就地合法經營3G。
TAB建議交通部在1年內,檢討現有的1G、2G、3G等行動通訊管理法規,並制定統一的無線第一類電信業務管理法規,不限定無線電技術而從寬規劃頻譜業務。
例如,當2G業者想要提昇為3G業務時,建議比照拍賣3G執照特許費所得的得標金,依2G業者所擁有的頻寬及剩餘年效,調整執照特許費,並得比照3G業者開始提供3G業務。而當考慮核配更多2G頻譜給2G業者時,應維持與釋出3G頻譜方式的公平性。
如果此建議被交通部採用,未來申請3G執照的業者將相當有可能不如預期熱烈。
對於網路安全的規劃,TAB建議行政院有關部門儘速訂定資訊網路(包括網際網路)安全相關的指標及法規,並且清楚釐定資訊網路安全相關單位的權責及規範。研擬無線通訊隱私保護相關法規。協調建置全國性危機通報和網路安全預警機制。支助民間企業與學術界投入網路安全之研發並扶植資訊安全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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