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hoto by Kai Wenzel on Unsplash

在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後,美國司法部及11州昨(20)日正式控告Google搜尋以不當手段維持其在搜尋、搜尋廣告業務上的壟斷地位,排擠競爭者,此行為觸犯反托拉斯法。美國政府並指出,當年Google批評微軟打壓競爭,如今自己也成為打壓競爭者。

美國司法部連同包括佛州、德州等11州將引用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來限制Google以不法手法維持其在美國搜尋服務、搜尋廣告及一般搜尋文字廣告市場上壟斷地位的行為。美國政府計畫祭出罰金、強制縮減投資或變更商業手法,或是三者並用。

在此之前,歐盟已經就Google透過搜尋廣告服務AdSenseAndroid OEM搭售合約,來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為,對Google提起告訴並重罰數十億美元。去年美國司法部也終於開始有所行動,對Google(和Amazon、臉書)展開反托拉斯調查

聲明稿中,美國司法部長William Barr指出,在過去16個月中,司法部反托拉斯部門蒐集了可信證據顯示Google早已不在公平基礎上競爭,而使用其壟斷權力以及數十億利潤鎖死手機、瀏覽器及次世代裝置的搜尋管道,結果造成無人可挑戰的搜尋及搜尋廣告獨大地位。而市場欠缺競爭造成選擇減少、品質(包括隱私)下降、廣告價格上升及創新不足,進而傷害使用者、廣告主、小型公司。

這份64頁的文件歷數Google不法壟斷商業行為,包括多年來支付數百億美元給蘋果、三星、LG等主要手機業者;AT&T、Verizon等主要美國電信業者;以及瀏覽器公司如Mozilla、Opera、UCWeb等,以確保Chrome作為預設瀏覽器、排擠其他瀏覽器軟體。有的合約也要求裝置業者搭載Google包含搜尋在內的App套件,作為消費者上網環境預設。

司法部調查顯示,Google的獨家協議涵括近60%的搜尋市場,而剩下的搜尋則被Google自有軟體,即Google Chrome拿走將近一半。Google持有或掌控的搜尋通路占了美國大約80%的一般搜尋市場。基於獨家協議及壟斷性的行為,使Google近年取得將近美國90%的搜尋引擎查詢市場,在行動裝置上更來到將近95%。

美國政府並指出,即使在司法部宣布啟動反托拉斯調查,Google卻依然故我,並且和通路商簽定更具排他性的合約,此外,Google甚至將類似手法擴大到新興搜尋領域,例如語音助理。如今Google的搜尋獨大地位已延伸到次世代連網平臺,包括智慧喇叭、連網家電及物聯網。

搜尋市場上的壟斷,也造就Google在搜尋廣告及一般性的搜尋文字廣告多年的獨大地位。美國政府認為,美國廣告商一年付給Google搜尋廣告約400億,讓Google得以佣金形式回饋給偏袒Google的通路廠商,這種行為也提高競爭者的進入門檻,扼殺了小型搜尋業者生存空間及搜尋服務的創新,例如一家以訂閱制取代廣告收入的搜尋引擎,或是以隱私保護為區隔者如DuckDuckGo。

司法部援引2000年美國司法部控告微軟一案來比喻本案,指出Google曾批評微軟打壓競爭,如今Google卻採取同樣手法來維持壟斷地位,但比微軟更聰明的是,Google公開及私底下言行都更小心,例如要員工避免使用「搭售」、「殺死」、「封鎖」等字眼,以免成為呈堂證供。美國政府認為,若是法庭沒有採取行動,Google將持續打壓競爭的手段、阻礙創新、減少美國消費者的選擇,被迫讓Google予取予求、侵害隱私及使用個人資料。

Google也在昨日提交美國證管會的文件中,指司法部及11州對Google的控告「毫無依據」,Google將會力爭到底。

媒體分析這是美國政府近20年來對科技公司採取最嚴厲的措施。上一次是美國司法部因Windows搭售IE控告微軟,幾乎引發分割微軟。美國眾議院本月公布的科技大廠壟斷調查報告,指出Google、臉書、Amazon等科技巨頭具有壟斷市場的力量,而且需要由國會或執法者來制衡。一般認為可能意謂著分割或限縮其商業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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