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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又被罰了。上周法國反托拉斯主管機關以Google廣告服務規則不透明、難以理解且擁有生殺大權,對廣告客戶很不公平,判處Google 1.5億歐元的罰金。

上周這項判決是法國政府長達4年對Google 廣告的調查結果。2015年當地一家業者Gibmedia的Googel AdWords帳號,因被Google認定刊登的廣告以曖昧字眼欺騙使用者付費,遭無預警停權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並請求制止Google抑制競爭的行為。法國政府並未答應其請求,但仍展開調查。

Google AdWords是在廣告主投放在Google及Google聯播網上,藉由使用者以Google進行搜尋時,將廣告顯示在搜尋結果頁及聯播網頁上以提高曝光率。根據聲明,法國競爭主管機關(French Competition Authority,FCA)認為,Google在法國占據超過90%的搜尋及超過80%的線上廣告,其廣告平台有必要提供客觀、透通和非歧視的規則。然而它發現Google Ads平台(原名Google AdWords)的規則欠缺精準和穩定的定義,「缺乏透明度及客觀性」,令人難以理解,而且Google擁有這些規則的最後解釋權,變來變去,使廣告客戶經常無所適從。作為擁有極大權力的廣告平台,Google的作法可能扼殺小型業者的生存空間。

另一方面,FCA認為,Google AdWords模式僅能提供使用者「不完美的」保護,且可能減少其接觸到具有創新經濟模式的網站。因此法國政府認為,Google行使規則充滿歧視或不一致,對廣告客戶及搜尋引擎用戶皆造成利益損害。

基於上述理由,FCA判處Google 1.5億美元罰金。不過Google對媒體表達其處置廣告不實廠商的作法並無不當,表示將尋求上訴。

這也是法國首度針對Google廣告業務的壟斷行為開罰。今年初Google因蒐集資料條款「對用戶資訊透明度不足」、剝奪用戶控告個資的權利違反GDPR遭罰5千萬歐元。9月Google才因一項多年逃稅案付給法國政府近10億美元。

Google還面臨其他麻煩。單是廣告業務,美國司法部歐盟此時,也都正在就Google是否涉及壟斷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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