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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ttee,FCC)通過命令,禁止電信業者以國家補助款買中國業者的網路設備。華爾街日報周末報導,華為準備對此提告。

FCC上周無異議通過的命令,要求接受美國政府「普及服務基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USF)的電信業者,不得向那些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的公司包括中國的華為與中興購買設備與服務,同時也要求業者移除與置換現有兩家業者的網路設備。

USF是FCC經由補貼電信業者經費以推動鋪設偏遠地區網路基礎架構。本命令初步鎖定華為和中興,未來可能擴及其他廠商。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華為對此不滿,將提告挑戰這項禁令的合法性。華為指出,FCC點名華為為國安威脅,但並沒有實質證據,一切說法乃「依據偏頗資訊、影射和錯誤假設,對中國法律有先入為主的偏見,認為華為一定會被中國政府控制。華為也指出排除中國電信業者的決定,將對美國偏遠及服務不足的區域的連網權益,有深遠不利影響,因為小型電信業者根本沒有經費汰換現有的華為設備。

報導指出,華為計畫在本周於紐奧良市的第5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這是華為對美國政府方面的抵制做出最新一次反擊。今年三月華為也向美國法院提告,因為美國2019年的《國防授權法案》中,禁止美國政府機構向華為購買設備與服務,也禁止政府機構與購買華為設備或服務的第三方合作或提供貸款。華為認為此法違反美國憲法。

除了挑戰政府部門,華為3月也將多名聲稱該公司受控於中國政府的法國研究人員、記者及電信專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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