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台灣電子商務發展未來的重大法案--電子簽章法草案,從2000年3月在立法院進入一讀審查程序後,就有如石沈大海,直到今年好不容易召開兩次會議,卻因出席委員人數不足,全告流會,在經濟部商業司及台北市電腦公會等單位向立委努力請託下,終於在本會期結束前爭取到最後一次審查會(5/23),究竟還有沒有機會在本會期完成立法三讀,就要看當天能不能湊足17位立委出席而定了。世界各國已陸續完成立法

台北市電腦公會表示,電子簽章法被視為電子商務的基礎法規之一,相較世界各國,台灣對電子簽章法立法的研究起步並不算晚,早在1997年就已針對數位簽章進行研究,不過立法的速度卻明顯落後各國。

電腦公會表示,目前各國的立法狀況,除美國多數州已完成立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早在1996年3月完成「電子商務模範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Electronic Commerce),德國、馬來西亞、義大利更先後在1997年就完成電子商務相關立法。

新加坡1998年完成「電子交易法」(Electronic Transaction Bill);韓國1998年完成相關電子簽章法令;歐盟2000年完成「電子簽章法指令」(Electronic Transaction Signature);香港2000完成「電子交易條例」(Electronic Transaction Ordinance);日本2000年5月份完成「電子署名及認証業務法」。

美國除各州自行立法外,也在2000年6月進一步完成 「全球及跨州商務電子簽章法」(Electronic Signatures in Global and National Commerce Act),提供與全球及州際間的電子簽章規範,而動作較慢的英國及澳洲等國也正相繼進行立法。本會期要通過得看立委「忙不忙」

電腦公會表示,電子化的環境,在國際間已經是從政府到民間不可避免的趨勢。各國政府除了在技術上尋求發展外,對相關基礎建設的建置發展也是刻不容緩,尤其是因應電子化環境的法制建設更是開創流通安全電子化環境中最重要的一環。

由於電子簽章法草案一直無法排入立院議程審查,而且年底選舉在即,預料立委將更難專注在修法審查的過程,因此讓電腦公會認為,今年被排入議程的可能性將微乎其微,更令不少相關產業從業人士非常著急。

目前該法草案共有行政院、立委鄭寶清、柯建銘、林志嘉、朱立倫及新黨黨團等6種版本,根據與幾位提案立委辦公室聯繫的結果,大抵上對於該法的重要性及基本原則都有一致的共識,但是關於其中憑證機關的管理、電子文件安全推定、認證機關交互認證、與國際接軌等問題,均有待討論。

根據業內人士表示,這些問題比較屬於技術性問題,只要取得共識,對於屬於原則性的法條內容,並不至於造成困擾,本會期要通過立法應該還有機會,不過,如果「我們的立委太忙」,連會議都開不成,關係台灣電子商務發展的電子簽章制度,勢必要等到下會期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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