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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注商業隱私保護的非營利機構noyb控告Amazon、蘋果及Netflix等8家串流媒體服務業者在不同程度上違反了歐盟隱私法(GDPR)關於使用者資訊存取(right to access)權利的法規。

Noyb是代表10位使用者對Amazon Prime、Apple Music、Netflix、Spotify、Youtube、Soundcloud、DAZN及Flimmit等8家串流影音業者做出控訴,並指出所有廠商都或多或少違反了GPDR Article 15及Article 8(2)關於資訊存取權的規定。

在GDPR之下,民眾享有資訊存取權,這是指使用者有權獲得廠商持有關於他們的所有原始資訊的複製、資料來源及接收者的相關資訊、了解資料處理的目的,以及儲存資料的國家及資料儲存期間等。

Noyb列出了相關的次級指標,包括「做出回應/提供立即下載資料」、「提供原始資料」、「資料是否簡單易懂」以及「是否提供背景資訊」,並對上述8家線上串流服務平台進行檢測後,發現沒有一家完全合格。即使Amazon Prime、Apple Music、Spotify和Youtube等大型業者建置了號稱能回應用戶存取要求的自動化系統,但沒有一家能提供完整資訊。例如大部份情況下,用戶僅能獲得原始資訊,但未說明這些資訊分享給了誰。Noyb 主任Max Schrems指出,這就是一種結構性違法(structural violation),因為系統就是為了隱藏資訊而打造。

在所有廠商中,英國的運動串流服務DAZN和德國的音樂串流平台SoundCloud完全不提供用戶下載資訊的選項,所有指標都不合格。其餘串流業者雖然提供部份原始資料,但缺乏了背景資訊,像是資料來源與接收者為誰,資料儲存期間等。大多數情況下,這些資料晦澀難懂,一般用戶幾乎無法理解。另一個常見情況則是特定類的原始資料未能提供。

Noyb向奧地利資料保護署對這8家業者提供控告,奧地利主管機關隨後會和各公司所在國家的主管機關協同審理。根據GDPR以2,000萬歐元或全年營收的4%的罰則計算,這8家公司最高可能被處以188億歐元(6610億台幣)的罰金,包括三大巨頭Amazon的63億、蘋果的80億及Youtube的38.7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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