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區塊鏈協會(JBA)事務局長樋田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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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 李靜宜

各國政府與主管機關在加密貨幣市場的控管與法規訂定走得較慢,所以已經開始有自律組織(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SRO)的出現,扮演政府與業者之間的橋樑。日本區塊鏈協會(JBA)事務局長樋田桂一、韓國自律委員會主席Hajin Jhun來臺分享成立SRO的經驗,也提議由SRO統一管理加密貨幣交易所。

樋田桂一表示,JBA已在今年4月與日本加密貨幣事業協會(JCBA)成立SRO,命名為日本虛擬貨幣交換協會(JVCEA),並在近期成為日本金融廳(FSA)所認證的組織,且具有法律效力,能夠代表金融廳統一管理加密貨幣交易所。他提到,目前日本有16家合法交易所,已經全數加入JVCEA,也有100家尚未申請完成的業者,也都準備加入此組織,而加入SRO對交易所的好處是,不用直接面對主管機關,而在政府耗時費日訂出規範之前,就有一套通用規則可以先遵循。

韓國自律委員會主席Hajin Jhun也指出,韓國加密貨幣的產業還不是太成熟,政府也未制訂出明確的法規細節,SRO成立的主要目的,是要政府正視加密貨幣議題,並讓現階段的交易所業者有一個遵循的標準,使其與政府有更緊密的連結。

他也表示,韓國自律委員會目前已針對12間交易所進行審查與評估業者的能力,審查結束之後,將把通過審查的交易所納入自律組織,進行規範。另外,他也提醒,未被審查的交易所還有很多,所以相對那些經過自律組織審查過的交易所,其可被信任度會較低,使用者須當心慎選。

其實,臺灣立法委員許毓仁在今年5月時,已宣布成立臺灣加密區塊鏈自律組織(Taiwan Crypto Blockchain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TCBSRO),要透過自律組織,發揮調和新科技產業與既有法規衝突的作用,以自行管控可能的風險,取代政府的介入,避免在新興產業的萌芽階段就受到政府管制。

然而,臺灣在加密貨幣的規範仍然不明確,也無相關法規細則可遵循。不過,金管會對金融科技保持積極的態度,只要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將給予金融創新最大發展空間,以利業者將臺灣作為創新基地,並讓創新為國家社會帶來效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將以「平衡創新與預防風險」、「以負責任創新為發展核心」、「科技中立」、「風險基礎建立」等4個監管理念繼續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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