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為產業佈置發展環境,政府資源及民間資源之間的互動及默契如何,是產業發展前景的指標之一。新年度中,政府對於網路資訊科技可有哪些作為,以協助資訊通訊產業更上層樓?以下我們從管理機構、科技預算及輔導計畫等方面略窺一二。至於產業界是否能從學界取得更大的發展動能,強化研發能力、提升技術層次,本文也將加以分析。21世紀台灣網路資訊科技應有宏觀發展藍圖,跨部會管理機制待催生

2001年,在網際網路應用及電子商務發展方面值得繼續期待的事不少,2000年尚未立法成功的電子簽章法可望於今年過關;四方建言的「資訊通訊暨傳播委員會」(類似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的跨部會機構)也有可能在年內成立。前者攸關網際網路能否真正落實在生活應用各層面,後者則是描繪一個國家整體發展網路/通訊/資訊三合一數位生活圈的藍圖。

由於資訊通訊科技不斷進步、整合,因此一個層級高、跨部會的政府管理決策機構是必須的,把原來分別由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主管的網路基礎建設及內容(content,遍及各類傳播媒體)行業,以較為宏觀整合的角度加以管理。除此之外,牽涉到商標與專利、公平競爭、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法律適用性等等問題,也可以由這個資訊通訊暨傳播委員會耙梳統整,為新科技潮流下不斷衍生的新情況加以定位。新的技術如何廣泛應用,又需以何種行政資源加以鼓勵振興,或許也可由此委員會與既存的國科會、科技顧問組、科技資詢委員會等單位通力合作。

根據新聞局副局長李雪津的說法,「資訊通訊暨傳播委員會」籌備小組大約在二月初會擬妥設立要點,呈報行政院審核;樂觀的話,該委員會可望年底成立。

除了資訊通訊暨傳播委員會外,隨著科技不斷發展,所衍生對倫理、法律及社會的影響及衝擊也不斷出現,諸如色情暴力藉著網路擴散、資訊與網路安全受到駭客威脅、網路匿名性導至不負責任言論充斥等等,都需要人倫思維能夠與科技俱進,才能加以適當規範。因此也有學者建議,由行政院成立國家級科技倫理委員會,為科技發展對人文社會的風險評估把關。

衡諸對岸中國大陸在世紀之交對於網際網路內容服務及網路安全做出了國家級的規範管理辦法,將網際網路及資訊科技的應用放在國家社會全面發展的背景中加以制約管理;台灣似乎也應該不僅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思考科技應用了。

網際網路多媒體五年計畫將上路;企業e化政府亦予助力

從實質預算面來看,第六次全國科技會議於1月15日公布民國90年度政府科技計畫領域別審查結果,2001年科技計畫總預算為547.6億元。除共通領域外,醫衛及生技領域是個別領域排名前兩名,分別占科技計畫總預算的6.8%及5.3%;電子領域排名第4,占4.5%;電信領域排名第5,占3.8%。也就是說,電子及電信領域今年的預算共約45億5千萬左右。

至於網路多媒體產業發展,2000年初已確定由經濟部工業局負責執行網路多媒體產業發展策略;而多年來扶持國內軟體產業的軟體五年計畫工作室,也將於2001年初走入歷史,「網路多媒體計畫」將在3月提前上路。在政府的定義中,網路多媒體產業包含網路多媒體軟體、嵌入式軟體、以及網路服務產業;多媒體產業的發展目標,則是希望在2005年產業規模可以達到新台幣3,333億元(約美金112億元)。今年內「網路多媒體五年計畫工作室」將如何帶動產業發展,值得觀察。

而一直在政府輔導中小企業計畫中居於要角的中小企業電子化、電子商務導入,在1月初舉行的全國經濟會議中,也確定將以「中小企業電子化五年計畫」及「強化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功能五年計畫」加以輔導。這兩項五年發展計畫總投入經費約台幣63億元,在春節後即將開始執行第一年計畫。預計對於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幫助國內整體電子商務發展,可有正面效益。BOT育成中心協助學校技術直接導入市場

關於產學合作的部份,許多學校都積極爭取與產業界的直接合作,先從育成中心來看,過去由中小企業處補助的學校育成中心,雖然也可整合學校內部的技術資源,但學校終歸非商業單位,在輔導進駐廠商的部份,僅有技術面堪稱及格,在資金、財務規劃、企業發展時程上都無法補其不足。因此,許多學校逐漸發想以BOT的方式與企業合作提供育成,由企業來主導進駐廠商的發展狀況,包括清華大學、交通大學先後提出與企業BOT合建育成大樓。另外,據說包含台大、成大在內的國立大學也有意追隨清大與交大的腳步。

與企業BOT建置育成大樓,除了想讓進駐廠商能夠藉由企業及學校兩方的資源發展得更順利之外,也有學校打算藉此開發學校所研發的新技術,未來,以學校技術為主的新公司之成立也是可期待的。

此外,觀看對岸產學合作的蓬勃發展,台灣也有不少的教授有意朝產業發展,一方面想留住在學校的研究資源,另一方面也希望將自己的技術商品化。學校的態度對教授能否請假在外發展有很重要的導引作用,包括自由度較高的私立學校,以及國立大學,都有不少學校對教授在外發展抱持開放態度。

因此,現階段學校教授不僅擔當企業的顧問,也有許多教授已擬請假擔任企業的CEO之類的職務,先不管教授是否適合擔任企業的執行者,至少在學校的支持下,能夠全力貢獻自己的力量於產業也是一樁美事。

除了企業與教授間直接的合作外,不少企業希望學校能夠培育特定的專才人員,也因此造就了不少的企業人才。藉由產學合作時學生的投入,在學生畢業後直接引進企業,學校根據企業的需求量身訂做人才,是一項傳統的作法,倒也不失是一項顧及學校培育人才定位的合作模式。

而不可諱言的,產學合作要有更大的動能,是學校所研發的技術可直接為產業延用,要達成這樣的結果,必須在兩個前提下進行,一是學校教授必須熟悉產業的發展與需求,當然對於前瞻性的技術也不可放棄,另一則是產業要有足夠的技術能力來承接學校的研究成果。

至於在前瞻性的研究技術也需要有大筆的資金投入,通常必須在10年以上才能得到研究成果,也不保證此研究成果正好順應趨勢的需求,但這樣的前瞻性研究仍是必須得進行的,以免在未來的新技術中落後。因此,不論是政府單位或是商業團體皆應放遠眼光,不能僅著眼在2、3年即可完成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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