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向政府建言「3年提撥100億元作為獎勵內容(content)開發預算」,台北市電腦公會及台灣網際網路促進會今天(11/21)召開一場「Content Providers新世紀發展策略」座談會,探討政府該如何鼓勵內容生產開發,以促成台灣內容產業發展。
業者盼改善環境面,但質疑直接獎勵成效

不過,與會網路、多媒體等相關內容業者,卻表示對政府介入內容產業又期待又怕受傷害。業者認為在法令、教育、需求及資本等環境面,需要政府建立適宜發展內容產業的政策,但對政府介入內容發展卻不表贊同,更不需要直接的獎勵或補助。

亞洲聯網(AsiaWired)總經理謝志祥表示,內容產業是高度創意產業,理論上既不需要政府管,也不需要獎勵,法令面更應該減少控制,控制越少越能蓬勃發展。不過政府本身的內容資源應該要釋放出來,包括各種資料庫、典藏、專案計畫等公共財,提供民間加值應用。

他建議所謂的內容補助預算,應優先運用在提高政府本身知識應用能力,例如公共圖書館的藏書目前還無法在網路上完成相關查詢,改進空間極大,只有在政府本身內需被發掘出來,相關的內容應用、加值產業才會被需求引導成長。
詹宏志:政府應刺激需求、排除資本障礙及建立通報系統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則提出刺激「有效需求」、排除資本障礙及建立通報系統等三項適合政府做的事。詹宏志表示,因應市場需求業界分頭並進的力量已經足夠,由政府來主導產業發展資源的確有危險。但政府可致力於創造台灣市場的有效需求,如增加政府本身數位內容採購預算、提供內容採購者稅賦上優惠等,都可間接幫助內容生產者。

另外,他也建議在內容生產者資本形成上給予較大的發揮空間,例如鼓勵合併、重視無形資產價值等,為業者排除在累積規模所需集資上的障礙。同時可建立產業發展環境上的通報系統,鎖定重點內容產業項目發展,先讓幾個產業發展成中文世界第一,才能帶動其他相關產業,例如目前在華文流行音樂、遊戲產業、管理類書籍出版等,台灣都有發展潛力。黃杉榕:Open Access讓內容業者賺到錢

倚天資訊董事長黃杉榕則表示,只要讓內容業者可以賺到錢,人才自然就會流向內容產業,政府應該做的是排除讓內容業者無利可圖的困境。他提出「Open Access」的建議,指出目前掌握內容通道的通訊業者,對發展內容的心態還未開放,導致內容業者毫無用武之地,使內容產業發展緩慢。

大宇資訊總經理李永進則提出韓國政府的作法為借鏡,他指出韓國在政府政策上大力扶植遊戲產業後,韓國遊戲產業實力大增,已是台灣可怕的對手,例如在人才上,鼓勵技術人員與遊戲公司簽五年約,就可免服兵役,以實質的措施促成產業發展。

聯合線上營運長劉永平也認為政府應在教育政策上多著墨,致力培養有能力發展新媒體(New Media)的人才,對內容產業的引導作用會大於直接獎勵。

這場座談會源起於今年5月間,台北市電腦公會與十餘名業界領袖,召開「資訊產業發展策略會議」,勾勒出5年後讓台灣成為「亞太數位服務品牌中心」、10年後成為「東方數位內容的世界供應中心」遠景,並計畫向政府提出多項具體建言,其中一項即是建議政府提撥3年100億元,作為教育與文化領域的內容(content)開發預算,由民間主導開發,以帶動台灣內容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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