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與個人投資者為新創事業帶進資金

於11/4舉辦為期兩天之全國知識經濟發展會議中,創投業相關法規與未來方向引發熱烈討論,但部份創投業者感到有討論沒結論,引導擬定知識經濟政策的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何美玥表示,會議中已協調各部會達到共識並有多項具體規劃,唯創投業上市上櫃議題仍具爭議。

她表示各部會都同意創投與個人投資者為新創事業帶進資金,並同時認可去年底投資抵減優惠取消以來,使得創投業資金來源日益困難,因此有共識開拓創投業的資金來源管道。

計劃開拓的資金來源管道包括開放券商投資創投、銀行與保險業投資以及創投上市上櫃,前兩項財政部都已同意,而創投上市上櫃部份則引發爭議。

她說明財政部耽心創投基金上市上櫃會與投顧業者產生衝突,因投顧業者僅管理公司可上市上櫃,因此目前傾向僅開放「創投基金管理公司」(本身有基金管理團隊並發行基金者)上市上櫃。

何美玥任為這必竟是一個好的開端,至於創投基金上市上櫃財政部所耽心的問題,她認為是可協調的,而風險方面,她則認為可定出什麼樣的基金才可上市上櫃,讓投資人了解風險高低。

她表示只要是投資就有風險,更何況一支基金往往投資數十家公司,相較投資單家公司,風險反而是降低的。經濟應由市場機制主導,而非由政府制定法律限制

何美玥表示這兩天的會議與其說是經濟規範的研討不如說是關於真理的探討,她提出過去台灣經濟是由政府主導,如今是否應讓經濟回歸市場機制主導, 朝自由經濟之路邁進,是討論的重點。

她認為關於投資的限制應逐步取消,讓投資人自己決定是否投資,而股票面額也不需限制,由買賣雙方自行決議價格。

以美國創投業為例,其主要資金來源是退休基金,而台灣包括退休基金的四大基金卻不可投資創投,使得創投業者籌資管道大減。控股公司上市上櫃是時勢所趨

此外,她認為控股公司上市上櫃是現今的趨勢。她提出台灣規定有本業的公司才可上市上櫃,結果發現許多公司本業只是一小部份,實質已是以轉投資為主要收入,與控股公司無異。

她表示控股公司上市上櫃可做出明確規範,讓此類公司得以留在台灣,例如台灣資深創投和通創投,即因無法在台上市上櫃,而在新加坡成立控股公司並上市上櫃。

何美玥表示這次會議的多項決議將在11月底擬定草案,預計明年初核定後,交由各部會執行,而其中部份決議會立即實施,例如開放券商投資創投,預計近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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