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出爐

臺灣第一部資安專法草案公開了。不只訂定出一套所有政府機關得遵循的資安規範,還首度管到私人企業,除了政府機關以外,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金融與銀行、醫院、高科技園區等關鍵基礎設施的8大產業,通通都要納管


【學界觀點】國家資安應由上而下推動且不可委外

在行政院資安處提出的資安管理法草案版中,公務機關以及非公務機關都必須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再由資安處審查。交大資工系教授林盈達認為,政院版是由下而上(Bottom-Up)作為,容易淪為各單位各行其政,甚至淪為花錢卻無成效的資安ISO化窘境

產官學3方資安管理法建言大整理

政府機關希望減輕作業確保預算、企業則要求明訂遵循標準,增加獎勵,學者儘管支持租稅獎勵,但也要求提高罰則,甚可勒令營業。三方共同要求是明訂非公務機關納管定義,釐清與他法間的重疊關係

資安管理法草案正式對外徵詢意見,10月5日前可到眾開講表態

個資管理法草案分成5個章節,共計24條,規範公務以及以及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等非公務機關,不過在罰則制定上,因為只有行政處罰,相較個資法可以課以刑事責任,比較容易對當事人產生嚇阻效果,但只有罰鍰的行政處法,懲處效果可能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