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有了最新的發展,新法上路時間最快有可能會是10月1日,若是如此,就只剩下約5個月的時間了。

今年2月16日法務部曾在行政院院會簡報個資法推行進度,提出新版個資法的施行對各界的衝擊過大,因部分爭議條文恐造成窒礙難行,建議先暫緩實施部分有爭議的條款。會中行政院長指示,要求在2個月後提出進一步的評估報告。

日前,兩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與羅瑩雪為此邀集各部會,召開協商會議。我們經由法務部取得的正確訊息是,協商會議的結論是建議10月1日開始採兩階段修法方式實施,沒有爭議的條文先上路,而有爭議的條文則暫緩實施,優先修法。這個建議將繼續送交行政院長裁示。

引起極大爭議的新版個資法第6條與第54條,皆列為建議暫緩實施的條款。第6條是限制敏感性個資使用的規定,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然而規定得這麼嚴格,在實務上是有施行的困難,例如一般公司就不能要求員工提出健康檢查報告,保全公司、計程車行、幼教業者也不能過濾有犯罪前科的求職者。

另外建議暫緩實行的第54條是,若已擁有非經當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則必須在新法施行日起一年內完成告知。這也是大家很頭痛的問題,因為一般公司都有許多非當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例如員工任職填寫的緊急聯絡人資料,就是非當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因為此類資料繁多,要在1年內完成告知,不僅執行起來困難重重,勢必也得投入龐大的成本。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陳維練表示,第6條與第54條因爭議過大,建議先暫緩實施,進行修法。第6條敏感性個資的使用,建議修法方向是納入公益目的排外條款,若符合公益目的,可以蒐集、處理和利用敏感性個資。第54條規定的1年內補行告知,則建議修改為使用前告知,在使用到非由當事人提供的個資前,再行告知當事人即可。

另引起爭論的罰責第41條第1項,違反個資法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人認為若非意圖犯罪,這樣的刑責過重。陳維練表示,將建議修改為,若非意圖營利,可降低罰責或是免罰。不過,因為法條不能切割,此條將列為優先修法的項目。

除了爭議條款,另外各產業所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畫分,對於有爭議的複合型產業,例如法務部曾建議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作為Google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然而NCC卻不認同。這些分歧亦將送交行政院長裁定。

另外一個大家也很關心的個資利用目的,到底還會新增哪些項目,也會在接下來的期間逐一確定。然而,這些事情若都得在5個月內完成,其實時間是非常緊迫的。無論如何,新版個資法已經迫在眉睫了。本期封面故事則是介紹英特爾新一代平臺Ivy Bridge處理器,這是Sandy Bridge架構的第二代產品,然而從Ivy Bridge開始,個人電腦平臺將會進入一個新的里程碑。

Ivy Bridge處理器一下子由32奈米製程提升至22奈米製程,再加上首度採用3D電晶體技術,有助於降低耗電。此外,Ivy Bridge平臺的晶片組也首度內建USB 3.0與PCIe 3.0規格,同時也引進了快速開機與一些特別為SSD應用所設計的功能。可以說隨著Ivy Bridge的問市,PC平臺從此真正進入USB 3.0與SSD的時代了。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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