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其 法首頁刊登公告說明其違反相資料保護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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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Google整合旗下服務的隱私政策,法國資訊與自由委員會 (CNIL) 在今年一月初判定此舉已違反法國資料保護法,除了罰款15萬歐元(約新台幣將近620萬元),並要求Google在1月10日於法國版網站首頁上刊登啟示說明此事。雖然此事經過Google緊急上訴要求而暫緩,但上周五遭法國CNIL駁回,並要求Google周六早上起在其法國首頁刊登公告達48小時。

原本乾淨簡潔的Google法國版首頁搜尋列下方張貼出的法文公告寫著:
「公告: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就違反《資訊與自由》法一案處份Google公司150,000歐元罰金。判決全文請見: ttp://www.cnil.fr/linstitution/missions/sanctionner/Google/」。

Google是在2012年2月單方面推行新的使用者隱私政策,整合各種不同服務的使用者資料。歐盟首先以侵犯人民資訊及隱私展開調查與阻止,但未獲得Google積極回應。後來歐洲各國各自展開調查與處罰。2013年底荷蘭與西班牙分別對Google 做出40萬及123萬美元罰款的處份。其他正在調查的國家還包括英國、德國與義大利等。(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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