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軟體聯盟(BSA)調查國內中小型製造商實行軟體資產管理成熟度,發現超過3成4未實行,整體成熟度平均分數也只有26.8分。BSA指出,缺乏軟體資產管理意識無法確切提昇營運效率,同時在美國法規下也將不利於競爭力。

這項調查為BSA委託IDC進行,以瞭解國內中小型製造業實行商用軟體資產管理的成熟度,共調查200家中小製造商IT管理、採購人員,受訪企業員工規模,2成為50位員工以下,51%為50到199人,26.5%為200到999人規模。

調查以ISO 19770-1軟體資產管理流程框架6項指標,包括控制環境、規劃與建置流程、庫存或授權數量管理、操作管理流程與介面、驗證與法規管理、軟體資產管理主要流程介面等等,以檢視受訪企業實行軟體資產管理狀況。

調查發現6項指標評分,受訪企業平均得分只有26.8分,而有34%受訪企業未實施軟體資產管理,已實施的企業則有7成未建立管理原則,顯示國內中小型製造商軟體資產成熟度不足。

BSA指出,受訪企業有34%未實施軟體資產管理,實行軟體資產管理的企業有66%。這66%企業中,在6項評分指標中有7成7實行庫存或授權數量管理,其次為4成4實行操作管理流程與介面,但通過4項指標評分的比例只有接近1成,顯示即使實行軟體資產管理的中小製造商,其實行成熟度也不高,讓企業無法有效掌握內部資產運用狀況。

相較於台灣,國外對於軟體資產管理的接受度相對較高,美國已有多個州將使用盜版資訊技術納入企業不正常競爭手段之一,視為不公平競爭的手段,且其概念不只對特定企業本身,還延伸到該企業上游供應鏈,在美國已有三個州的不公平競爭案例引用這項概念,以上游業者使用盜版軟體起訴企業進行不公平競爭。

有鑑於此,BSA指出,美國企業可能基於不公平競考量選擇實施軟體資產管理成熟度高的合作夥伴,不利於中小製造商對美貿易的競爭力,企業實施軟體資產管理制度應將是昇國際貿易的競爭力列入評估。而為了推廣軟體資產管理,BSA提供管理工具「維商」開放企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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