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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蘋果(Apple)周二(11/5)釋出了今年1~6月來自各國政府的資料請求數據,並詳細說明蘋果對政府資料請求的態度、處理方式、資料的分類,也將以意見書(Amicus brief)聲援那些與政府對簿公堂以期提供更透明化資訊的業者。

蘋果公布的報告內容頗為完整,表示與其他企業一樣,會接受來自執法機構提出的客戶資料請求,但這些請求都必須經由法院命令。而與其他企業不同的是,蘋果的主要業務並非蒐集資訊,因此大部份收到的請求都與遺失或被竊的裝置有關,這類請求被歸類為裝置請求(device requests)。只有一小部份的請求是與iTunes、iCloud或Game Center等服務的帳號有關,像是需要客戶身份資料、電子郵件、照片或其他使用者存在網路上的內容,這類請求被列為帳號請求(account requests)。

蘋果統計了今年上半年來自各國政府的資料請求筆數,因有些帳號請求攸關國家安全,使得美國政府並不允許業者公布實際的數字,只能提供次數範圍。

根據該報告,在帳號請求類別上,以美國政府的請求次數最多,介於1000~2000次之間,居次的西班牙則提出了102次的請求,台灣政府也提出4次請求,總計要求的資料筆數可能大於請求次數,但蘋果也不一定會同意所有的資料請求。

在裝置請求類別上,則有明確的數字,亦以美國政府提出的3542次請求最多,德國則提出2156次請求,台灣也提出81次請求。可發現蘋果核准裝置請求的比例明顯高於帳號請求。

蘋果指出,該公司相信溝通才是改變相關政策最有效的方式,而非控告美國政府,在發表此報告的同時,蘋果已提出意見書予外國情報監視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聲援那些希望政府能讓這些資訊更透明化的業者,並預計今年會再提出第二份意見書予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

微軟、Google、Facebook及Yahoo在今年9月已分別向外國情報監視法院提出訴願,要求該法院允許他們公布相關的資料請求數量;對此,蘋果的意見與其他業者一致,認為美國政府應該解除禁言令,允許企業揭露有關外國情報監視及國家安全資訊請求之完整與精確的數據。(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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