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毒軟體業者AVG宣佈將在10月15日更新隱私條款,新的隱私條款其實主要是要挑戰過去科技業者的一貫做法,改用簡明易懂的直白文字,以取代那些讓使用者看不懂的冗長法律式條文。而新的隱私條款也擺明,該公司得以利用免費產品用戶的「非個人資料」來「賺錢」(make money),以支持該公司持續提供免費產品。

所謂「非個人資料」(non-personal)指的是無法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有別於可用於辨識個人身份的「個人資料」。AVG透過官網解釋,該公司蒐集用戶的非個人資料有很多用途,包括用於改善產品服務,以及賺錢,以支援公司持續提供免費服務,特別是利用非個人資料建立成匿名化的資料檔案,以提供區隔行銷、產生整合的統計資訊。

但AVG說明,新的隱私條款只是改變說法,把原本讓人看得霧煞煞的法律式條文改成更容易讓一般人所理解與閱讀的直白文字,其實作法並沒有變。2014年12月的版本中,AVG只列出會蒐集用戶「搜尋的字詞」。而新版則明確指出,AVG所指用於銷售獲利以支持開發免費服務的「非個人資料」包括裝置相關的廣告ID、個人上網及搜尋紀錄,包括元資料(meta data)、用以連向AVG服務的ISP或行動網路,以及裝置上其他應用及使用方式的資訊。

AVG指出,上網或搜尋紀錄可能有時包含能辨識身份的元素。如果AVG發現某些上網或搜尋紀錄會使人身份曝光,就會將該部份視為個人資訊而予以匿名處理。AVG也會將蒐集到的個人資料匿名處理,整合起來就只顯示個別國家的用戶人數,就不算是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

而AVG也會將這些集結或匿名資訊和第三方單位共享或是公開展示。該公司強調,不會將個人資料賣給或租給第三方單位,但仍可能將之分享給AVG關係企業。

AVG指出,只要使用該公司的產品及服務,即表示同意AVG得以在遵循隱私政策情況下蒐集、使用及分享用戶資訊,但AVG保證會保護該公司所蒐集資料的安全性。(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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