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果簽定服貿可以對科技服務業產生的影響與衝擊而言,清華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林文源表示,臺灣企業只能以合資和合股在中國設立公司,但是中國企業到臺灣,卻可以獨資設立公司,這對臺灣科技業未來發展是最大的不利。

林文源表示,原因在於,科技服務業主要販售技術,擁有人脈、資本、技術的團隊,就可以創業,所以對於創業者而言,能否進入門檻就相當重要。中國的資本比臺灣雄厚很多,所以只要中國的資金進來後,臺灣的創業門檻會立刻提高。

從高階技術人力的角度看,另一個衝擊是,服貿承諾表中界定,可以從中國到臺灣的專家,但沒有界定專家的身分和證照。另外,中國到臺灣開公司後,有些工作可能會直接被取代,我們原先設想,一旦中國到臺灣設立公司,會優先聘請臺灣人,但是現在服貿不是開放勞工過來,而是高階的專家,也就是說這工作機會也非提供給臺灣人。

就中小企業來看,如果簽訂服貿,中國的資金會往最有利的方向移動,比較有優勢的技術和公司,可能就會被中國的企業收購。對臺灣企業來說,如果競爭變得更加劇烈,又有人捧著錢來買公司,一般的狀況一定是直接賣掉,但會切斷臺灣生態圈和技術鏈,這其實就是最不利的地方。

臺灣是很小的島,不僅自然資源不足,且人力、資本也比不上更大的國家,因此臺灣優勢就是擁有優良的技術,如果技術直接被買斷、切割或外流,臺灣過去累積技術就會逐漸被掏空,甚至消失。這牽涉到未來年輕人是否有機會翻身、白手起家的希望。

對於現在的產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來說,面對可能對產業造成的衝擊,經濟部宣稱編900多億元彌補損失,這有兩個問題,一是經濟部估計服貿估計可以產生的經濟效益約為100多億,卻要編900多億彌補這損失,這絕非政府不斷堅持的利大於弊。

二是政府沒有說明要怎麼用這900多億元,過去政府對於中小企業的補貼,一直做得很少,造成外界指出,一旦中國的資金進來臺灣,中小企業因為沒有競爭力會被淘汰,但是,這說法其實不見得完全正確,因為中小企業其實是具有潛力的,現在臺灣有130多萬家中小企業,這些中小企業一定擁有優良的技術,現在看到的是服貿是直接犧牲中小企業,未幫助中小企業產業升級,而僅用金錢補助倒閉的企業與被資遣的員工。

因此,簽定服貿之前,應該要先做產業調查,先了解清楚臺灣的科技佈局,能夠有機會的就先想辦法讓他們升級,無法升級的企業也應該要先保護,再來談開放,是比較合理的方向。

但是,現在的狀況是,金融業可以賺,就開放他們賺中國的錢,對於可能會倒閉的中小企業,就用錢補貼,這絕非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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