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大部份網路使用者,對於網路消費行為其實是又愛又怕,可能是因為對政府的法令沒有信心,也可能是對交易環境的不放心。
在網際網路蓬勃發展、國家NII建設也大力推動國民上網之下,似乎只見網路技術快速成長,但相關的各種網路行為,不管是使用網路時的安全警覺、消費習慣、消費者保護問題、乃至於網路商店的立案問題,這種種屬於新興虛擬網路世界裏的行為模式和行為規範,卻似乎沒辦法這麼快追上科技的腳步。
在開拓文教基金會蕃薯藤工作小組日前發表的「1997台灣地區網際網路使用調查報告書」中,反應出台灣的大部份網路使用者,對於網路消費行為其實是又愛又怕,可能是因為對政府的法令沒有信心,也可能是對交易環境的不放心。
此次調查的法律顧問,律師謝穎青說,網路交易的安全仍然是政府忽視的一環。網路上幾百幾千元的小額交易,如果受騙了,似乎沒有任何的管道可以幫助網友拿回自己的權益。網路世界似乎成了化外之地,幾乎全無保障。
但是,網路使用者教育程度相當高,似乎也是比較愛冒險的一群;雖然知道法律保護不了他們,但是他們仍然花越來越多的金錢和時間在網路活動和線上購物上,充滿了挑戰精神。
謝穎青認為大家不要太期待政府由上往下制定一套周延的網路法,那可能緩不濟急;最重要的還是由業者和網路使用者由下往上自主地形成一套網路交易行為的規範和秩序。
每一個新興行業,業者都需要透過自律而形成這一行的行業規範和交易秩序,並教導消費者什麼才是好的商品購買程序和好的服務;如此,一個自然的秩序方能由下而上形成,所謂的「網路法」才會真正成為與網路行為互相貼切的指標。
謝穎青並說,他非常期待能夠有一個「網路上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產生,可以教導大家如何在具體的個案中保護自己,並且有即時傳遞經驗(比如將受害的經歷post在網站上)的功效;一個專為網路交易糾紛而設立的消基會,才可以真正把消費者保護法應用在網路範疇中,確實照顧到網路消費者的權益。
不過政府追趕網路的腳步顯得遲緩,比如想在網路上開店的人會面臨到商業司如此的回答:「我國的行業別中沒有網路這一項」,所以在其公司立案登記中甚至不該有”網路”這個字眼。
目前的消基會也還沒有特別精於網路的人員,可以專業地處理網路購物糾紛。
不過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有更多使用者的自覺,來為網路大環境的各項規範催生,讓虛擬的網路世界也制度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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