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小型垂直搜尋引擎業者在2010年指控Google濫用其主導地位阻礙競爭,促使歐洲委員會(EC)於同年底展開調查。周四(4/25)EC公布了Google的提議,顯示Google已同意修改於歐洲的搜尋結果。

EC說明,Google的整體搜尋服務在歐洲擁有9成以上的市佔率,同時Google也提供各種垂直搜尋服務,像是Google Shopping、Google Places、Google News或Google Flights,同時Google在歐洲也有強大的搜尋廣告地位。

Google在歐洲陸續遭到法國的法律搜尋引擎業者ejustice.fr、英國Foundem和德國Ciao等比價搜尋業者及法國主題搜尋業者1plusV的指控,認為Google濫用其市場地位,降低競爭對手的搜尋排序,並影響了他們的廣告營收。

本月初Google提出一份為期5年的計畫,包括會在自家服務上清楚標示,以讓使用者區分這些服務與一般搜尋結果,而且會讓競爭對手的排序靠近自家服務;Google垂直搜尋使用第三方網站內容時,將提供這些網站「退出」(opt-out)機制,而且不得因此控制這些網站的排序,也將允許報業控制其內容在Google News中的顯示。

此外,Google也同意不再要求出版商只陳列來自Google的廣告,也不會企圖阻止廣告主於其他競爭平台執行廣告活動。

EC並未斷定Google侵犯當地的競爭法令,Google在收到EC的初期評估後即提出上述計畫,這代表Google對EC的承諾,若違反相關承諾EC仍可對Google祭出最高全球年營收10%的罰款。

修改後的Google搜尋結果將在歐洲試行1個月,並接受公眾的評論,若通過即會實施,沒通過EC將會繼續進行調查。(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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