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周二(3/5)宣布,開始於透明度報告(Transparency Report)中揭露來自國家安全密函(National Security Letter,NSL)的個人資料索取請求。
Google並未公布實際的國家安全密函數字,僅說自2009年至2012年間,每年都收到0~999封的國家安全密函,除了2010年查詢的使用者介於2000~2999名之外,其他幾年查詢的使用者數量皆為1000~1999名間。
當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或其他美國政府執法機構進行有關國家安全的調查時,便能透過國家安全密函向業者索取其用戶的個人資料,由於攸關國家安全,因此該密函並不需經法院同意。但根據美國電子通訊隱私法的規定,FBI也僅能要求業者提供用戶的名稱、地址及帳單紀錄等,並無法取得像是Gmail內容、搜尋關鍵字或IP位址等資訊。
雖然FBI等執法機構有權要求業者不得談論是否收到安全密函,但Google法律總監Richard Salgado表示,他們仍然嘗試找到一個能夠提供更多NSL資訊的方式,特別是在自911之後,民眾害怕這些執法機構愈來愈常使用NSL來進行監控。
Salgado說明,考量FBI或司法部等機構擔心公布實際的NSL數字可能揭露調查資訊,因此Google僅提供粗略的數字。此外,通常Google在收到個人資訊調閱傳票時會於適當時機通知使用者,但NSL涉及國家安全或反恐調查,而且FBI有權阻止業者揭露此一事實。
Google每年都會收到不少來自政府的個人資訊揭露請求,但Salgado表示,Google一般會嚴格審核這些請求是否符合規定,或是縮小請求資訊的範圍,也會在適當時機知會使用者,特定時候會要求提出搜索票,以盡力保護用戶的資料安全。Google利用每半年一次的透明度報告來公布政府對個人資訊的請求,至於國家安全密函粗略數字的提供則會每年公布一次。(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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