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周五(12/21)表示已送出反對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予三星,認為三星嘗試於歐盟國家禁售違反標準相關專利技術的蘋果產品是濫用專利權,這是歐盟反托拉斯法令所禁止的行為。

專利部落客Florian Mueller指出,此一聲明證實了三星於本周放棄於歐洲禁售蘋果產品是來自於歐盟的壓力。

EC負責競爭策略的Joaquin Almunia表示,智慧財產權是單一市場的重要基石,然而,當這些專利權攸關到能為消費者帶來巨大好處的產業標準時,不應被濫用,在這些企業將專利貢獻給產業標準並承諾要提出合理的授權費時,以禁售取代授權代表的是反競爭。

標準組織通常會要求會員承諾以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RAND)原則來授權與標準相關的專利,這是為了確保所有市場上的業者都能有效地存取標準並避免受到單一專利持有人的阻礙,讓得市場上採用業界標準製造的產品能夠互通,同時也允許這些專利持有人透過授權取得合理的報酬。

在三星請求禁售蘋果產品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專利與歐洲的3G UMTS標準有關,這是一個對行動及無線通訊而言的關鍵標準,當歐洲採用該標準時,三星曾承諾要依照FRAND標準提供專利授權,然而,三星卻在2011年開始針對蘋果侵犯相關專利在法院提出禁售請求。

EC從今年1月便開始調查此一事件,蘋果已願意協商取得授權,但三星提出的禁售令將會危害市場競爭,本周的反對聲明只是該組織對此案的初步看法,尚非調查結果。(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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