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與CA並存發展

聯傳科技總經理劉一強日前表示,電子簽章包括技術、法律與應用等三個要素,但是法律與技術只是手段,適當有效的應用才是使用數位簽章的最終目的。劉一強指出,最近台灣有一些經營憑證機構過於期待電子簽章法的通過或汲汲於憑證的交換,似乎以為數位簽章的關節全卡在這兩個關鍵點上,然而電子簽章法的通過與否,並不代表數位簽章在實務應用上有多麼重大的意義。

美國電子簽章法也不過在近幾個月才通過,然而這並不影響技術與應用的運行,美國許多機構或大型企業早就已經採用企業憑證系統(Enterprise CA),自行簽發憑證或委託客觀公正之憑證經營機構代行,讓企業的相關業務能在網際網路上安全的運作。著重CA應用環境的建立才是發展的主軸

劉一強表示,大多數人都建議建立通用的CA,然而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通用性的CA為求廣泛使用,可能只確認往來的身份與發送方的不可否認性。但事實上,在網際網路或電子商務的往來上,對於交易對象的確認及保密需求遠遠超過於此,因此必須結合交易對象許多資料來佐證,因此最好的狀況是每一種CA都有其一定的應用範圍、標的與徵信程度。

例如環保署自去年起,就建置憑證系統簽發環保事業單位電子證書,許多環保業務可以在網際網路進行申報作業;健保局也有類似的網路加退保系統。雖然可能會造成手邊一堆的數位憑證(因為不同的應用就會申請不同的CA),但是這樣的狀況最好回歸市場自由機制,讓分歧的證書因為自由運作的下而自然產生同類合併。

從目前電子商務的發展來看,為了強化網路的真實性以及確保在網路上的法律行為具有未被竄改及不可否認性,而賦予電子簽章及電子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並建立一套電子商務認證制度。但是有鑑於網路無國界的特性,電子商務就會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跨國認證機制。

目前國際間由於部份國家尚未完成電子簽章法的立法,因此只能由憑證機構業者自行相互認證,但如此可能增加國際間交互認證的困難,比較理想的方式似乎是由政府以全面性的協商或是互惠的方式來降低個別業者自行尋求國際上交互認證所增加之困難性。但是依據憑證中心的生態發展結果,各國應該會發展成只有幾個大型認證中心,而跨國交換的問題應是不難解決,或許可能可以比照行動電話跨國漫遊的發展模式來進行。電子憑證申請不易,影響憑證業務推廣

日前報載財政部決定明年全面實施「電子稅務」,但自施行網路報稅以來,網路報稅的整體數量尚未明顯成長,財政部檢討後認為關鍵應在於申請與發放電子憑證流程太過繁瑣,已研擬向內政部提議,比照國民身分證方式全面核發國民電子憑證,以供政公單位推行電子化政府服務。

財政部指出以88年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為例,統計全台灣五百多萬份所得稅申報書顯示,採用網路報稅的申報件數約為一萬件,而此部份進而採用網路繳稅的更僅約百餘件,效果顯然不彰。

據悉財政部在參考現行民眾申請電子憑證的整體流程之後,建議內政部協調,除現行的國民身份證外,建議再核發「國民電子憑證」,除可促進推動電子稅務外,更可結合公路管理局等多項證照的網路服務。台灣數位憑證申辦有多重管道

目前電子身分憑證申請業務由行政院研考會委託中華電信辦理;因此民眾若要申請電子身份憑證,必須透過中華電信辦理。若已為中華電信Hinet用戶,可經由網路辦理,製作個人金鑰;但是若非Hinet的一般用戶,就必須到親自臨櫃到中華電信營業據點的櫃檯辦理,對民眾而言造成相當的不便,至於企業電子憑證發放部分,雖然過去縣市的建設局也曾試辦企業電子憑證,不過各縣市的配合意願不高,推廣效果不佳。

雖然財政部除已請行政院協調立法院儘快通過電子簽章法,但如先前所言,CA該做就做,不須牽扯電子簽章法。相關主管機關更不應該獨厚某些與其相關的憑證中心獨攬電子身分憑證業務,應儘速邀集有興趣的廠商,共同訂定開放電子認證服務架構,民眾可以自行就近選擇,讓民眾申請電子憑證更加便利,以提高個人使用電子憑證意願。

劉一強博士指出,根據資訊工業策進會MIC的調查,台灣目前品牌CA有三、四家,其中有以經營銀行金融行業為主的,也有以代理國外產品專營企業用戶的。而唯一具官方色彩的,應該僅剩郵局一家了。

郵局早在前(87)年就建立數位憑證系統,除發展企業戶、網路商城與個人電子證書外,更逐步推動郵局網路化的各項付款、劃撥與存證等作業。由於郵局有存款戶兩千七百萬多戶,企業劃撥帳戶九萬多戶,所以郵局的CA是最具發展潛力的。

此外由於首次申請CA,就安全考量上都必須有臨櫃作業,郵局在全國共有一千三百多個據點,而且據點分佈平均,更是推廣最大的優勢。再從全球各地區發展CA的歷程來看,美國、加拿大與香港等地的郵局都是該國最早研究設置憑證機制的單位。

我國電子簽章法從研議到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再到送立法院審議已有一段時間,目前仍有數個版本討論中,但是回歸市場機制運作應該是最大的共識。廠商期待早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但是認證的應用與服務應該可以先行不必等。

近來台灣針對網路交易安全議題引發一陣討論,由日前財政部開放低風險電子交易,放寬在SSL安全系統下的跨行小額轉帳,以至財政部建議內政部全面發放「國民電子憑證」,以便利電子稅務使用,顯示無論電子商務或電子公務,皆需擁有完善的CA認證機制,才能讓相關業務在網際網路上安全的運作。在業界這股趨勢下,電子簽章法亦可望於今年底通過,為網路交易安全賦予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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