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表示,要取得Java的授權,首先要經過Java的相容性測試,然而,IE 4.0及微軟SDKJ並未通過這個測試。

最近令全球媒體沸騰的昇陽與微軟的訴訟案件,終於在雙方的首肯下,公佈了整個事件的始末以及完整的合約內容;昇陽並於今日向微軟索賠3500萬美元。

昇陽控告了微軟違反與昇陽所簽署的合約,要求微軟不得在近期內發表的IE 4.0瀏覽器軟體及微軟的Java開發工具(SDKJ)內,使用Java Compatible(與Java相容)等字眼作為產品的廣告及功能的一部份。

在合約中,微軟承諾所發表的以Java為基礎而開發的軟體將會完全支援Java。

昇陽表示,要取得Java的授權,首先要經過Java的相容性測試,然而,IE 4.0及微軟SDKJ並未通過這個測試;因為IE 4.0不支援Java的JNI(Java Native Method)及RMI(Remote Method Interface)等兩個元件;昇陽認為,這兩個元件在Java所堅持的跨平台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另外,昇陽也認為微軟欺騙使用微軟SDKJ的程式設計師,讓他們以為用這套開發工具所開發的應用程式,是與Java相容的,可執行於任何一個平台上,而事實上並不然。

在所有的平台上測試後,昇陽表示使用微軟SDKJ所開發的Java應用程式,僅能在微軟的視窗作業系統上執行,卻無法支援Mac、Unix等其它平台。昇陽認為,這違背了Java跨平台的特性。

相反地,微軟似乎不認為自己不支援Java,並且大聲疾呼說,IE 4.0被廣泛接受的原因,是因為它比網景的通訊家族還要支援Java。微軟表示,微軟所開發的Java工具與Java的相容性,甚至比Sun本身具備的Java工具相容性還要高。

昇陽強硬的態度使得微軟提出了反擊,微軟公開表示,在這個訴訟案件中,大家可以看出,昇陽對微軟的指控,也許是因為微軟使得昇陽無法保持控制Java的優勢,更或者昇陽想要獨佔Java這個開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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