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院於本周判決蘋果的i裝置侵犯三星3G的相關技術專利,並要求蘋果應根據侵權裝置在荷蘭的銷售量賠償三星。

蘋果所侵犯的三星專利為EP1188269,內容為基於GSM標準的Univers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UMTS)第三代3G技術,法官裁定包括蘋果的iPhone 3G/3GS/4及前兩代的iPad都侵犯了此一專利,因此應根據蘋果自2010年8月以來在荷蘭境內銷售的上述產品數量計算賠償金額。

三星曾在日前要求荷蘭法院禁止疑似侵權的蘋果產品進口,但被拒絕,即使荷蘭法院此次判決蘋果產品的確侵犯三星專利,不過由於該專利被列在屬於產業標準的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RAND)授權類別,所以三星也無法禁止蘋果產品進入荷蘭,只能求償,三星也已準備向蘋果提出損害賠償。

三星與蘋果在逾10個國家提出專利訴訟,三星略居下風,荷蘭法院的判決對三星而言是項難得的勝利,蘋果則尚未表態是否上訴。(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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