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來,電腦犯罪小組偵破了不少案件,其中許多也是社會上喧騰一時的案子。電腦犯罪小組組長張維平表示,其中主要的犯罪模式還是大補帖、色情網站和詐欺類型的案件。像是去年9月名譟一時的軍火教父案,這位軍火教父以依法判刑五個月、緩刑三年。

網際網路在台灣日益蓬勃發展,許多腦筋動得快的聰明、投機份子,也開始利用這個大好利器進行犯罪動作。為了因應這些新的犯罪型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資訊室在民國85年9月成立了「電腦犯罪小組」,專門負責網路犯罪案件的偵查與預防。

成立電腦犯罪小組的目的,不是要阻止或妨礙Internet的發展,而是要維持Internet世界中安定正常的環境,以吸引和鼓勵更多的使用者上網使用 Internet、並保障大多數網民的安全及權益。

自成立以來,電腦犯罪小組偵破了不少案件,其中許多也是社會上喧騰一時的案子。電腦犯罪小組組長張維平表示,其中主要的犯罪模式還是大補帖、色情網站和詐欺類型的案件。吸引多數人好奇眼光的電腦駭客,日前也有一人落網,這是台灣第一樁成立的網路入侵案件,電腦犯罪小組能夠將之順利偵破,表現相當不錯。

網際網路這個虛擬空間,雖然像是可以讓人恣意悠遊其中的化外之境,但其實它是社會的縮影,至少也像是面忠實反映現實人生百態的鏡子;在網際空間中的行為,一樣要受到現實社會中法律的約束和制裁。

像是去年9月名譟一時的軍火教父案,這位軍火教父以依法判刑五個月、緩刑三年;「無政府份子言論集-教導製做炸彈」網站站主,雖然還是個大學資訊系的在學學生,還是被判刑十個月、緩刑三年。

另外幾樁案子,包括去年12月詐騙、販賣帳號,可能傷及15萬網民權益的「網路駭客教父」;今年二月份的「網路老鼠會」,即郵寄連鎖信。這兩件案子都是詐欺罪,可是觸犯刑法的。

至於日前「黃姓軍醫網路入侵案」,黃姓軍醫的行為又觸犯了哪些法條呢?該案檢查官謝名冠說,入侵他人系統竊取客戶撥接帳號的檔案,違反去年特別為電腦犯罪修訂的刑法315條妨害秘密罪。盜用他人帳號部份,則是觸犯刑法339條詐欺罪;入侵他人系統、刪除自己入侵的紀錄,則是觸犯新修訂刑法352條的毀損罪。

由於觸犯刑法屬於公訴罪,即使嫌犯只是出於好玩、好奇、想證明自己功力而非惡意加害他人,也仍然會遭到偵查甚至起訴。因此「玩家」們不可不慎,可別玩過頭,變成火燒身了。

電腦犯罪小組組長張維平說,網路犯罪案件的來源有幾種,一是民眾檢舉,有透過該組的檢舉電話和email信箱、行政院蕭院長的email信箱,和各級政府機關所收到的檢舉。也有些是媒體率先批露以後,該組再繼續追查。有時檢查官也會指派案件請該組調查。再者,便是電腦犯罪小組成員們在網際網路上四處巡弋,主動監看。

雖然人手很少,但電腦犯罪小組的四個成員中就有兩位是留美的資訊科學碩士,他們也都兼具「資訊」與「警察」兩種專長、也受過基礎法學訊練,堪稱是一支高素質的勁旅。不過面對的是懂得利用高科技作為武器,但是卻不一定心智和人格足夠成熟的罪犯,辦案的過程困難曲折可想而知;組員必須不停進修、加強自己功力的壓力也大,挑戰性可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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