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名加州民眾在周一(8/17)對Facebook提出民事訴訟,控訴Facebook未能保護使用者資訊,與廣告主等第三方合作夥伴分享使用者資訊,違反該州隱私權法令。

這五名控方包含了一名專業攝影師、一名女演員,兩名青少年,以及一名大學生,控方除了已申請賠審團外,也要求Facebook負擔損害賠償及律師費用。Facebook則回應該指控於法無據,打算全力抗辯。

最近Facebook所面臨的隱私權爭議還不只這一起,7月中,加拿大隱私官員Jennifer Stoddart認為Facebook違反該國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例如無法自Facebook伺服器上刪除用戶資料,在使用者關閉帳號後網站仍保留用戶個人資料,以及沒有足夠措施防止第三方合作夥伴瀏覽用戶資料。

加拿大政府並要求Facebook在30天內改善,若在期限內未做出回應,就會將整案移交到加拿大聯邦法院。而本周一(8/17)就是該期限截止日。Stoddart表示與Facebook已有建設性的對談,同時Facebook也會在周一提出改善方案。

身為全球最受歡迎的社交網站,Facebook惹來不少隱私爭議,諸如今年2月該站修改使用條款,刪除使用者可移除使用者內容及取消授權的語句,引起網友反彈,使得Facebook隨即回復原有的隱私條款;至於今年7月有廣告主使用Facebook用戶的照片進行行銷,Facebook則說明是合作夥伴違反了該站的隱私規定,Facebook將會限制這些應用程式不得於該站曝光。

Facebook認為,社交服務及隱私權原本即有衝突之處,使用者想要完全控制及擁有他們的資訊,但又想要把友人與之分享的資訊帶到其他服務,現在並沒有一個可以讓使用者與友人分享資訊,又同時掌控友人能否與其他人或是其他服務分享該資訊的系統。(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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