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戴爾購物網站標錯價事件,儘管協商還未有結果,但消基會認為,戴爾應保障下單者消費權益,2台螢幕以內訂單應按原標價出貨。

上週戴爾台灣購物網站發生烏龍標價事件,19吋液晶螢幕只要500元,20吋也只要999元,標錯價8個多小時內引發網友搶購,據消保會資料,該時間內吸引4萬3千多筆訂單,總計近14萬台螢幕。事後戴爾雖已更正售價道歉,並承諾給予消費者折扣,不過遲遲未有進一步消息。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基會與行政院消保會本週與戴爾開會協商,督促戴爾儘快提出合理的折扣補償消費者。其中消保會主張,訂單中第一台應按原價出貨,第二台再提供階梯式折扣。

不過,消基會卻認為,下單的客戶不能一概而論。戴爾應保障2台(含2台)以內下單的消費者消費權益,2台以上訂單則視個案決定。

消基會祕書長吳家誠表示,站在消費者保護的立場,這次戴爾事件應按下單者身份及需要決定如何補償。2台以內訂單應符合一般家庭電腦使用需求,視為真正有螢幕需求的消費者,至於2台以上的訂單,因超出一般使用需求,可能隱含投機套利的心理,應該審慎處理。

站在保障真正消費者權益的立場,消基會認為,2台以內訂單應按原標價出售,至於2台以上的投機客行為應不予以保障。但吳家誠也強調,2台以上訂單也可能是企業採購需求,這部份還需要視個案背景、實際需要去判斷。

據瞭解,一開始戴爾擬以系統出錯為由,拒絕接受這段時間的訂單,但後來在消保會、消基會介入,以及網路上譽論影響下,改承諾提供折扣補償客戶。

戴爾本週即提出9折或8.5折優惠,和上週錯誤標價只有原價1成相去甚遠。為此,消保會、消基會不同意這樣的折扣。吳家誠表示,網路購物標榜原本就是快速購物的便利性,戴爾網站標錯價已影響到這些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也未與消費者好好溝通,若最後與戴爾協商未有結論出來,消基會不排除由律師提供團體訴訟。

律師:收到訂單確認信交易即成立

對於先前戴爾主張系統標價錯誤,不接受烏龍標價訂單一事。消基會律師游開雄表示,雖然網路購物不同於實際購物買賣,但從法律層面來,只要消費者按照一定程序下單,且獲得網購業者回覆的確認信後,雙方就已達成契約的條件,不論消費者是否已刷卡或還未匯款,買賣都算已成立。

另外,戴爾主張網購標價錯誤取消訂單,也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

據消保會資料,標錯價事件收到4萬3千多筆訂單,相近14萬筆螢幕。業界人士表示,由於戴爾螢幕採用較少有亮點問題的A規面板,成本價自然也較高,若依85折成本計算,若以999元賣20吋螢幕,每賣一台就虧了5800元,19吋螢幕則虧了3580元。14萬台液晶螢幕,每台至少虧3000元以上,總計損失高達4.2億元以上。

除設法區分消費者與投機客減少損失外,戴爾的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能力也受到考驗,游開雄認為,若戴爾能妥善處理,化商譽危機為轉機也不失為成功開拓品牌形象的機會。接下來就看,戴爾如何提供市場滿意的折扣,區分個別消費者與投機客提供補償等等。

為了先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基會今天已在網站上提供存證信函範本,消費者可下載後,填寫後寄至戴爾公司要求覆行出貨義務。若最後協商仍未有結論,消基會也會提供小額訴訟起訴書。

【更正啟事】
原文指稱「PChome網站在民國95年曾因標錯價而被公平會處分廣告不實罰8萬元」,PChome網站澄清,此事件係因廠商提供的廣告內容不實,而非標錯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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