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防治垃圾郵件的做法上,開始尋求國際間的政策與經驗交流。今天(6/20)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首次和加拿大代表召開會議,雙方彼此在垃圾郵件防治的法規制定、業界合作上進行意見交流。
垃圾郵件問題日益嚴重,也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問題。主管機關NCC在2006年底就開始計畫和其他國家進行防治垃圾郵件的政策交流,並和加拿大簽署「台加防治濫發電子郵件政策及策略合作了解備忘錄」。加拿大工業部電子商務局局長Richard Simpson在今天訪台,和NCC展開首次政策交流會議。
會議中,雙方主要針對電子郵件防治法的立法層面,包括法規架構、立法進程,進行交流討論。加拿大代表Simpson表示,要制定有實際效率的垃圾郵件防治法,首要必須突破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限制。由於郵件濫發為跨國問題,如此一來各國間才能進行郵件發送者的資料交換,達到更有效的防堵作用。
另外,雙方也達成共識,認為由政府推動業界自律,是較有效且迅速的做法。今天的會議中,NCC並邀請業界代表包括中華電信、電信技術中心、網際網路協會等單位,和加拿大分享台灣業界的技術解決方案及防治措施。NCC目前是透過台灣網際網路協會居中牽線,希望主要ISP業者都能強化郵件過濾機制。
目前經由中華電信的垃圾郵件量一年已達八十億封,是整體郵件的八成。另外,從台灣發送的垃圾郵件占了全球的5%,並不算少,但最主要的來源仍是歐美等國。中華電信目前除了加強垃圾郵件過濾機制外,也會將濫發者的帳號停權。
NCC國際事務科科長張瓊惠指出,在雙方個別的跨國合作上,台灣目前除了加拿大以外,和澳洲也有合作關係,其他如日本、巴西仍在洽談階段。加拿大則和美國、英國、澳洲、日本、歐盟都有雙邊合作關係,也因此所獲得的國際資訊較為豐富。
雙方目前達成的共識為兩年召開一次指導委員會議,下次預計是2010年由台灣代表至加拿大參訪。除了垃圾郵件外,未來更會以郵件中的釣魚、木馬等網路犯罪行為做為進一步延伸探討議題。
而台灣目前由NCC擬定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將會在近期內送交立法院待審,這個版本的草案最重要的就是對郵件濫發者新增罰責。民眾可以透過公益性法人團體(如消基會、網消會),提起團體訴訟,要求民事賠償,一封垃圾郵件可處500至2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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