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報業協會Copiepress控告Google侵犯著作權,要求Google支付最高4920萬歐元(約775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金額。

Copiepress最早是在2006年8月於布魯賽爾的歐洲初審法院控告Google侵犯著作權,同年9月該法院宣判Google News必須停止重製該報業協會的文章。Google提出上訴,並與該協會進行庭外和解,但比利時法院在今年2月重申當初的裁決,同時雙方在今年1月的協商亦宣告破裂。

Copiepress認為Google不應該透過其搜尋引擎及Google News服務摘錄並儲存該協會成員所產出的文章,並抱怨即使這些文章在該協會會員的網站上已不再提供免費存取,但仍能在Google上找到。

去年Google堅稱Google News及其在比利時的搜尋服務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提供重要的資訊及價值給網路使用者,指出Google一向遵循法院及著作權人的要求移除這些內容,並認為該站僅提供簡短的文字,使用者要閱讀全文必須連到原始網站。

現在,Copiepress要求Google支付3280萬~4920萬歐元的損害賠償,並希望Google能出席今年9月的公聽會,不過,Copiepress表示該協會仍敞開與Google的協商大門。

事實上,質疑Google News侵權的不僅是比利時報業,還有其他地區及機構曾向Google提出類似抗議,例如法新社也曾控告Google未經授權就提供該通訊社的內容及圖片,另外Google則與美聯社簽定了內容使用協定。(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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