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會日前發表軟體上市上櫃原則,包括申請公司須設立滿5年、延長主要股東集保年限等結論,即將送交證券交易所與櫃檯買賣中心研議。然而,代表軟體業界的資訊軟體協會卻發表聲明,重申反對針對軟體業另訂上市上櫃標準的立場。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日為軟體業上市上櫃問題,邀集專家學者、業者及相關部分召開座談會,完成申請公司須設立滿5年、延長主要股東集保年限等結論,即將送交證券交易所與櫃檯買賣中心研議。然而,代表軟體業界的資訊軟體協會卻發表聲明,重申反對針對軟體業另訂上市上櫃標準的立場。

證期會10月1日軟體業上市、上櫃審查座談會結束後,發表5項審查原則,較具影響力的項目包括有:申請股票上市上櫃的軟體業,須設立滿5年;對於公司董監事、大股東及以專利權或技術出資且任有職務的股東之持股應採強制集保,其中50%可於2年後領回,另外50%可於4年後分批領回等。

資訊軟體協會則發表公開聲明指出,軟體公司申請上市上櫃設立年限,應比照現行一般類及科技類股的上櫃審查標準,不宜一律規定為5年,且若為投資大眾的權益考量,要求大股東延長集保年限或推動部分上市制度,應該針對所有上市上櫃公司規範,而不是只針對軟體業。

當天代表軟體業者出席座談會的軟協副祕書長程家麒表示,為了當天的座談會,軟協曾與有意申請上市上櫃的12家業者舉行「會前會」,取得不希望對軟體業上櫃另訂額外標準的共識,軟體業願意配合將公司經營資訊進一步公開,但不應將軟體業與其他產業有所區別。然而證期會的結論卻使軟體業者相當不滿,質疑政府扶植軟體業發展的一貫性何在。

程家麒指出,證期會擔心軟體公司營運的穩定性,因此有設立須滿5年限制。然而近年有許多硬體公司如宏碁電腦,都有意將原先的軟體部門獨立成立軟體公司,而由於這些有母公司支持的軟體公司發展都已有相當的歷史,此限制將影響硬體產業及其他財團投資軟體業的意願。且5年的期限只是工業局對軟體業的粗略評估,並非有任何統計數字或調查,並不適用在所有的軟體公司。

程家麒認為,證期會擔心軟體業易開易關的不穩定性其實是多慮,他舉例說明,小雜貨店根本不可能上櫃,達上櫃規模的一定是大百貨公司。根據軟協已登記的600多個會員公司資料顯示,規模達到上櫃門檻資本額新台幣5000萬元的公司僅有70多家,員工達到100人以上的只有40多家,申請上櫃能通過櫃檯買賣中心審查的更是寥寥可數,都是軟體產業中的佼佼者,實在不須另行訂立規範。

至於大股東延長集保年限問題,程家麒表示,許多上市公司雖然擁有豐富的士地資產,然而大股東出脫持股者所在多有,甚至因為經營不善,淪為全額交割股票,即使擁有有形資產對投資人一樣沒有保障。政府應做的是針對軟體公司的無形智慧財產作出專業評價,肯定智慧財產的價值,而不是以此為藉口將軟體業排除在一般產業之外,影響股東對軟體業的投資意願。

程家麒表示,當天與會的友立與資通兩家業者,雖然正好都符合並願意接受證期會的條件,然而為了軟體產業長期的發展,代表軟體業發言的軟協絕對無法贊同證期會公布的「共識」,軟協將重新去函證期會表達立場,或者另尋其他補救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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