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財政部發佈「個人電腦銀行業務及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契約範本」後,情況就大大改觀了。發佈這份範本,表示電子銀行業務已經全面開放,包括跨行轉帳在內。日後網路使用者只要申請網際網路存款帳號、安裝電子錢包、並申請憑證後,就可輕鬆在網上繳費轉帳了。

許多網路族或許早已經開始使用「網路銀行」的服務,不過多半的網路銀行所提供的服務項目,還是以查詢功能為主,比如交易明細查詢、餘額查詢、匯率利率查詢等等;就算能夠轉帳,也只限於自行轉帳。這是因為主管機關財政部對於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跨行轉帳,一直沒有正式批准。

不過自從5月25日財政部發佈「個人電腦銀行業務及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契約範本」後,情況就大大改觀了。發佈這份範本,表示電子銀行業務已經全面開放,包括跨行轉帳在內;每家企圖經營網路銀行的銀行業者,都可以依據此一範本訂定契約,為客戶提供功能更完整的網路銀行服務。

在全台灣400多所金融機構之間扮演訊息轉接樞紐角色的財金資訊公司(原財政部金融資訊服務中心),已經建置好一套安全的付款閘門機制,可供金融機構使用。由於金融機構眾多,彼此之間連線的話將會過於複雜且成本高昂,所以每家金融機構都與財金公司相連,所有的跨行業務都是先經過財金公司的系統,才轉到目的行庫去。

其實今年二月開始的網路繳稅作業,已經算是跨行轉帳了;也就是參與網路繳稅的15家銀行的帳戶,可直接轉帳到國庫。現在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及房屋稅的扣繳,都可以透過網路進行。

未來消費者可以利用網際網路進行跨行轉帳、繳費、付款、餘額查詢、信用卡購物付款等交易。財金公司表示,使用的步驟大致如下。消費者首先需要先到銀行申請網際網路存款帳號、電子錢包(E-Wallet)軟體及憑證識別資料;然後上網到財金公司的認證中心網頁,申請憑證。

一個電子錢包裏面可以有多個帳號,不過必須為每一個帳號都申請憑證才行。已獲得憑證的帳號,就可用來進行交易了。消費者進到金融機構的網站,選擇交易項目,填入相關資料後,啟動電子錢包,就可進行線上支付或查詢餘額等動作。

以轉帳為例,消費者在網路銀行的網站上選擇要進行轉帳後,須鍵入銀行代碼、帳號及金額等相關資料,經確認資料後會啟動電子錢包,從中選擇一個轉出帳號,並執行交易;這一交易訊息會由財金公司透過與金融機構的連線,進行即時網路扣款,並將款項立即轉入消費者所指定的帳戶裏。

此時個人電腦螢幕上會顯示交易結果,完成這筆交易。而交易的明細除了可以列印保存外,還會自動儲存在電子錢包中該帳號底下,以供使用者隨時查詢。電子錢包將可成為網路使用者消費、轉帳的利器。

財金公司業務部王立恆表示,自財政部5月25日全面開放電子銀行業務以來,國內各家銀行均積極與財金公司接洽,擬開辦網路跨行轉帳業務。由於每家銀行需先通過與財金公司之間的連線系統測試,並經財政部核准其網路銀行業務,因此可能還需要一小段時間,網路跨行轉帳的業務才會真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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