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SOSA)所發布的調查顯示,目前臺灣約有85%的網路用戶曾經透過網路下載音樂,而在學生族群之中,更有高達97%的使用比例,整體來說,約有66%會擔心因此觸法,而在音樂合法性的考量下,有54%的用戶願意付費使用網路音樂。
不過對於付費的模式卻傾向「月費」,有別於臺灣其他研究機構調查所指「單曲收費與月費制偏好相似」的結果。除此之外,費率的接受度也相當集中,並且有65%的用戶可以接受新臺幣100元以下的月費,其次則是單曲下載5元以下的17%。
其中,使用網路音樂下載的因素,主要包括「可以只選喜歡的歌」、「來源豐富多元」、「便利性」等,並且分別以36%、27%、25%的比例遙遙領先「價格便宜」的12%,打破了過去認為網路消費者貪小便宜的認知,也證實網路下載音樂服務的確更貼近消費者的需求。
除此之外,引人注目的是,儘管有65%的比例會擔心因為下載音樂而觸犯法律,但是仍有62%的使用者,在需要的時候還是會選擇使用網路下載音樂服務,SOSA認為這些數據凸顯了消費者對於網路下載音樂的迫切需求。
臺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的這份調查,是在2005年8月20日~26日期間,針對MSN使用者發出20萬份網路問卷,有效問券達到 8524份。其中女性佔居60%成、男性則佔40%;44%為學生、41%為上班族;學生群又以高中生及大學生為主,上班族則以大學學歷為主;年齡層普遍介於19~23歲之間(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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