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放寬創投業集資管道
行政院經建會擬放寬創投業者集資管道,初步構想已獲財政部支持,並已開始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財政部所規劃開放創投業集資管道中,包括開放創投透過資本市場籌措資金,至於相關細節正與證期會等評估中。據了解,若開放創投透過資本市場集資,將以二類股為優先考量。
由於去年底立法院修刪「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條文,其中「創投事業得享股東投資抵減的免稅優惠」一項遭到刪除,連帶影響投資人介入創投事業的意願。因此,創投業者希望能增加其他籌資管道,增加上市上櫃發行以募集資金。
財政部表示,由於二類股具有高風險、高投資報酬的特性,這點跟創投業者的特質相符,而且與一般上市上櫃公司規定比較,二類股對於企業風險控管程度較高,公司資訊揭露也較為頻繁,因此計劃開放創投業者以二類股上櫃。
提高銀行投資上限,輔導創投取得資金
財政部已完成「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規則」草案,近期將送交行政院核定,該草案中包括輔導創投業籌措資金等。財政部所規劃的創投業者資金來源,除透過資本市場外,還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市場、郵政儲金與各公民營及保險基金等。
針對輔導創投業者取得銀行資金方面,依規定目前商業銀行投資創投事業不得超過實收資本總額5%,對外投資總額比例不得超過40%,投資非金融機構總額限制不得超過10%。
財政部擬放寬現行金融機構轉投資規定,將創投事業視為「非金融相關事業」,而提高銀行轉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上限,調高之後,再對創投投資上限設限,關於上限比例金融局仍在研議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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